| 项目名称 |
建国路17号等4宗资产分别挂牌招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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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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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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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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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坐落 |
**市**区建国二横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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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招租面积 (㎡) |
挂牌价格 (元/月) |
保证金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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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国路17-1商铺招租 |
26 |
3146 |
9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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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建国路17号(第一间)1层商铺招租 |
29.05 |
2557 |
76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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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建国路17号(第二间)1层、(第一间)2层、(第二间)2层商铺招租 |
96.93 |
3678 |
11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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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文庄路20号区政府综合大院综合楼3号铺面招租 |
30 |
3630 |
108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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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按月支付 |
租金递增方式 |
年租金自第二年开始,在上一租赁年度租金基础上增长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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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修期限 |
一个月(包含在租赁期内,原租户竞得后,如有装修需求,可享受装修免租期) |
履约保证金 |
以成交价为标准的三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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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状态 |
除标的1外均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除标的1外均不设置优先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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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1.标的资产所处区域为**市**区主**,物业价值较高,室内均为基本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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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用途 |
承租方不得使经营其他严重噪音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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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 项说明 |
1、租金按月交纳,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 2、****商铺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根据相关文件移交招租方经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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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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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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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机构 |
****事务所(普通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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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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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招租方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4********830106H 经济类型:****公司(国有独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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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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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关于**市**区建国路17号-1等4宗资产公开招租事宜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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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市琼****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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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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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成交后,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将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交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5、该房屋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6、承租方应维持标的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7、承租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转租。 8、承租方不得使用该房屋从事违法行为。 9、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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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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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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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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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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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行使优先承租权须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竞租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若优先承租权人摘牌,优先承租权人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仍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最高者自动成为新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不能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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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展示 |
建国二横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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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时间 |
2026年8月21日至 2026 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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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6年9月3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意向承租方主体资格材料证明材料: (1)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授权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3.其它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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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 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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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所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及委托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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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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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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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建国路17-1商铺招租 |
8月21日 09:00 |
9月4日 09:00 |
10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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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建国路17号(第一间)1层商铺招租 |
8月21日 09:00 |
9月4日 09:10 |
10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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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建国路17号(第二间)1层、(第一间)2层、(第二间)2层商铺招租 |
8月21日 09:00 |
9月4日 09:20 |
3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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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文庄路20号区政府综合大院综合楼3号铺面招租 |
8月21日 09:00 |
9月4日 09:30 |
90 |
120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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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1、《承租申请表》 2、《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 3、《商铺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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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和报名咨询:交易二部 吴先生 ****8021陈先生 ****8033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8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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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
公司本部地址: **省**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楼 海****服务中心窗口: **市**区****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一楼 ****6号窗口: **市**区东岸一路旅文﹒**总部港A3栋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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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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