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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2********24763XF | 建设单位法人:孙庆宝 |
| 孙庆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黑****经济开发区 |
| ****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厂(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620-D462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黑****经济开发区 |
| 经度:127.37875 纬度: 49.448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9 |
| 黑市环审〔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1-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869.13 |
| 69 | 运营单位名称:**县银****公司 |
| ****1124MAD5FJH15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黑****公司 |
| ****0109MA19AY2Y55 | 验收监测单位:黑****公司 |
| ****0109MA19AY2Y55 | 竣工时间:2024-12-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6US6Lz |
| ****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厂(重新报批)项目属于**项目(下文称“本项目”),位于黑****经济开发区****中心坐标:N49.44889°,E127.37875°)。 | 实际建设情况:****基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污水处理厂(重新报批)项目属于**项目(下文称“本项目”),位于黑****经济开发区****中心坐标:N49.44889°,E127.37875°)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0000m3/d(开发区企业废水3000m3/d和市政生活污水70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10000m3/d(开发区企业废水3000m3/d和市政生活污水7000m3/d)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EBIS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间”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EBIS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优化平面布置,对主要恶臭单元加盖或密闭设置,加强厂区绿化,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保护措施。粗格栅间、细格栅间、生化处理间、污泥处理间产生的恶臭气体均采用“高能光量子气体净化系统+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经4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要求,厂界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的要求。挥发性有机物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应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处理厂各处理系统的管理,严格控制进水水质指标,污泥脱水后尽快处理,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本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避免恶臭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及维护,确保进厂污水处理后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标准A标准和表3要求。****处理厂****开发区企业废水和市政生活污水,在进水总管前分别安装进水在线监控装置,监控进厂水量及水质等指标情况,确保符合进厂要求。开发区内各类企业产生的废水,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应处理后达到相关行业废水排放标准,同****处理厂进水要****处理厂处理。厂区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经****处理厂处理。结合开发区内已入驻及规划企业废水排放特征,合理优化本项目处理工艺及参数。结合开发区发展规模,预留中水工程建设空间,****处理厂中水工程,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外排量,****开发区规划环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口审批排污总量要求。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生化处理车间、深度处理间、紫外消毒间、污泥贮池、污泥浓缩脱水间、事故水池、中间水池、危险废物贮存点和污水地下管线等设为重点防渗区;提升泵房、给水间和**池及消毒泵房等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和生活区等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做好防渗。应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安全。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池,用于收集事故废水,严防事故废水外排。地下水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等污染防控措施,合理设置地下水环境监测点,落实监测计划,防止污染地下水。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应通过选用低噪声电器设备,高噪声设备置于密闭房间内,加装基础减振,采取隔声、消声,加强设备保养与维护,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应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格栅截留物、沉砂池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送****填埋场填埋处理;化验室废液、废紫外灯管与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脱水后送****填埋场填埋。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滴漏。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优化平面布置,对主要恶臭单元进行加盖密闭设置处理并加强厂区绿化。 对于本项目处理工艺中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环节,针对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水解酸化池和EBIS池、污泥浓缩脱水间共四个环节各安装负压集气装置+高能光量子除臭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恶臭气体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P2、P3、P4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项目,采用“污水→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EBIS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间”处理工艺,本项目涉及活性炭用于进一步吸附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异味。无挥发性有机物的产生环节。 本项目取消建设食堂,仅提供员工用餐场所。 本项目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避免恶臭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今后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设施。 本项目**10000m3/d污水处理厂1座,收水范****经济开发区企业废水3000m3/d和市政生活污水7000m3/d。采用“污水→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EBIS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间”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和表3要求,排入逊别拉河支流后汇入逊别拉河。 本项目厂区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地面漫流排出厂外。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产生量为12.57t/d,通过室外污水管网汇集,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前端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初期雨水经截水沟截流排入污水处理系统前端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 ****开发区内已入驻及规划企业废水排放特征,合理优化本项目处理工艺及参数。结合开发区发展规模。 项目预留了中水工程建设空间,****处理厂中水工程,严格控制工业废水外排量,****开发区规划环评环境管理要求和排污口审批排污总量要求。 污水处理厂所有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混凝土池体采用抗渗商砼材料并刷涂防腐涂料方式进行防渗处理,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防渗要求;部分小型储罐、储藏采用金属或PVC材质,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防渗要求。本项目设危险废物贮存点一座,用于暂存化验室废液和在线装置废液,危险废物贮存点的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防渗处理。本项目水泵房、各个污水处理建筑设施内地面、厂区路面、垃圾集中箱放置地等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水泥进行硬化;可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本项目厂区内设置四口地下水监测井,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水质定期进行监测,及时准确地反馈地下水水质状况,防止本项目设备设施发生渗漏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一旦发现监测水质发生变化,立即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此外本项目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对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设施进行检查;同时加强设备维护、检修,防止因设备故障或管线破裂废水渗漏引起地下水的污染。 本项目鼓风机房内的风机采用优质低噪声罗茨风机,并结合设置减震基础,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本项目各类水泵合理布局,大型泵设置软连接,利用厂房隔声并经距离衰减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格栅截流物经压榨机压榨与沉砂池排出的沉砂一同暂存于预处理间专用容器;生活垃圾盛装于垃圾桶;除臭设备活性炭滤棉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弃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滤棉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送****填埋场填埋处理。 (2)剩余污泥 本项目EBIS池和深度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排入污泥贮池,贮泥池污泥通过提升送至叠螺脱水+容压深度脱水,通过调理压滤脱水将污泥的含水率降至60%以下。污泥依据《****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6.4要求,按HJ/T300制备的浸出液危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24表1规定限值,故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运****填埋场填埋处置。 (3)危险废物 废紫外灯管、化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6m2,用于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点的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防渗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污水处理厂出水需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T 18918-2002) 一级A标准,中水工程加氯消毒,出水水质同时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后废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和表3要求,排入逊别拉河支流后汇入逊别拉河。 |
| 污水处理后排放方式及执行标准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73 | 182.5 | 0 | 0 | 73 | 73 | |
| 0 | 2.19 | 18.25 | 0 | 0 | 2.19 | 2.19 | |
| 0 | 0.77 | 1.825 | 0 | 0 | 0.77 | 0.77 | |
| 0 | 45.3 | 54.75 | 0 | 0 | 45.3 | 4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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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用“污水→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EBIS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间”处理工艺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 本项目**10000m3/d污水处理厂1座,收水范****经济开发区企业废水3000m3/d和市政生活污水7000m3/d。采用“污水→格栅间→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EBIS池→混凝沉淀池→滤布滤池→紫外线消毒间”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和表3要求,排入逊别拉河支流后汇入逊别拉河。 | 1.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监测结果中色度最大日均值6倍,平均去除率82.9%;pH值为7.0~7.2(无量纲);化学需氧量最大日均值20mg/L,平均去除率91.8%;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日均值4.1mg/L,平均去除率94.9%;氨氮最大日均值0.599mg/L,平均去除率98.2%;总氮最大日均值12.4mg/L,平均去除率71.0%;总磷最大日均值0.21mg/L,平均去除率94.3%;悬浮物最大日均值8mg/L,平均去除率93.4%;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小于0.05mg/L;石油类最均小于0.06mg/L;动植物油类均小于0.06mg/L;铬(六价)均小于0.004mg/L;铅均小于0.010mg/L;镉均小于0.001mg/L;铬均小于0.03mg/L;砷均小于0.0003mg/L;汞均小于0.00001mg/L;甲基汞均小于0.010μg/L;乙基汞均小于0.020μg/L;粪大肠菌群最大日均值4.9×102MPN/L,以上监测结果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
| 1 | 对于本项目处理工艺中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环节,针对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水解酸化池和EBIS池、污泥浓缩脱水间共四个环节各安装负压集气装置+高能光量子除臭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恶臭气体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P2、P3、P4排放。 | 有组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 对于本项目处理工艺中产生恶臭气体的主要环节,针对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水解酸化池和EBIS池、污泥浓缩脱水间共四个环节各安装负压集气装置+高能光量子除臭设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的恶臭气体分别通过15m高的排气筒P1、P2、P3、P4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无组织废气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 | 2. 验收监测期间:粗格栅间有组织废气总排口臭气浓度最大值354(无量纲),氨最大排放量0.0061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量0.00061kg/h;细格栅间有组织废气总排口臭气浓度最大值416(无量纲),氨最大排放量0.004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量0.00043kg/h;水解酸化池有组织废气总排口臭气浓度最大值199(无量纲),氨最大排放量0.004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量0.00023kg/h;污泥脱水间有组织废气总排口臭气浓度最大值234(无量纲),氨最大排放量0.0065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量0.00045kg/h。监测结果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有组织排放限值。 3.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无组织排放下风向臭气浓度均小于10(无量纲),氨最大浓度0.12mg/m3,硫化氢浓度均小于0.001mg/m3,厂区内甲烷最大浓度0.00300%,监测结果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中二级排放限值。 |
| 1 | 设置减震基础,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 本项目鼓风机房内的风机采用优质低噪声罗茨风机,并结合设置减震基础,合理布局,通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排放。本项目各类水泵合理布局,大型泵设置软连接,利用厂房隔声并经距离衰减可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值。 | 4.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最大测定值为54.0dB(A),夜间最大测定值为51.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厂区实行分区防渗,粗格栅间、细格栅间、旋流沉砂池、生化处理车间、深度处理间、紫外消毒间、污泥贮池、污泥浓缩脱水间、事故水池、中间水池、危险废物贮存点和污水地下管线等设为重点防渗区;提升泵房、给水间和**池及消毒泵房等为一般防渗区;厂区道路、办公区和生活区等为简单防渗区。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报告书》要求做好防渗。应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坏的防渗设施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安全。 | 污水处理厂所有构筑物均采取相应防渗措施,混凝土池体采用抗渗商砼材料并刷涂防腐涂料方式进行防渗处理,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防渗要求;部分小型储罐、储藏采用金属或PVC材质,满足相关规范规定的防渗要求。本项目设危险废物贮存点一座,用于暂存化验室废液和在线装置废液,危险废物贮存点的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防渗处理。本项目水泵房、各个污水处理建筑设施内地面、厂区路面、垃圾集中箱放置地等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水泥进行硬化;可满足一般防渗要求。 |
| 1 | 应对产生的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类处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格栅截留物、沉砂池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送****填埋场填埋处理;化验室废液、废紫外灯管与废活性炭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泥脱水后送****填埋场填埋。各类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运输应采用密闭车辆,杜绝沿途撒落和滴漏。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转运的管理,严格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防止产生二次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格栅截流物经压榨机压榨与沉砂池排出的沉砂一同暂存于预处理间专用容器;生活垃圾盛装于垃圾桶;除臭设备活性炭滤棉定期更换,产生的废弃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栅渣、沉砂、生活垃圾、废活性炭滤棉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定期清运,送****填埋场填埋处理。 (2)剩余污泥 本项目EBIS池和深度处理单元产生的污泥排入污泥贮池,贮泥池污泥通过提升送至叠螺脱水+容压深度脱水,通过调理压滤脱水将污泥的含水率降至60%以下。污泥依据《****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6.4要求,按HJ/T300制备的浸出液危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24表1规定限值,故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运****填埋场填埋处置。 (3)危险废物 废紫外灯管、化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贮存点,建筑面积6m2,用于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贮存点的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采用2mm厚**度聚乙烯进行防渗处理。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布置检查井井位,保证出现事故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认真落实运营期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应设计备用电源,防止停电等事故导致水环境污染,确保正常运行。制定完善可靠的应急预案,设置进、出水水质自动监测、报警及截断装置,建立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有效控制环境风险的发生及其不利影响,确保水环境安全。 | 为保障本项目正常运行,加强对于突发、紧急环境事件的控制,本项目在制定项目环境安全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环境事件的日常协调和指挥机构、相关部门职责和分工、环境目标等,并保证人员、装备妥善,及加强日常的训练和演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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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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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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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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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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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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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