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建设项目(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8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项货物需求中一包货物需求的第14项“◆配备手持式定向强声器一套(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手持式应急救援定向强声器用于救援现场定向传送指令、定向喊话、发送强声撤离指令、强声疏散等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现变更为“配备手持式定向强声器一套;手持式应急救援定向强声器用于救援现场定向传送指令、定向喊话、发送强声撤离指令、强声疏散等功能。”标书代写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项货物需求中一包货物需求的第14项“3.主机重量:≤2.4kg(不包含产品配件);4.最大功率:≤30W ”现变更为“◆3.主机重量:≤2.4kg(不包含产品配件)(提供官网截图或产品说明书等证明材料);◆4.最大功率:≤30W(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标书代写
3.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的“注:1.采购需求中标“★”、“◆”参数,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指的是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相关证书(采购需求中对证明材料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否则视为不满足。”现变更为“注:1.采购需求中标“★”、“◆”参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的是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采购需求中对证明材料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否则视为不满足。”标书代写
4.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中的详细评审标准中“注:采购需求中标“★”、“◆”参数,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指的是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相关证书(采购需求中对证明材料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否则视为不满足。”现变更为“注:1.采购需求中标“★”、“◆”参数,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的是第三方机构检测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采购需求中对证明材料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否则视为不满足。”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8月21日
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感谢各潜在供应商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标书代写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新区西九路东侧仕林金阶办公楼东楼3-5层
联系方式:055****5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县**镇州来路777号(体育场西门)
联系方式:139****5933、136****0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采购人代表)、周云、刘冬(代理机构)
电话:055****5516、139****5933、136****0307
五、附件
1、**县乡镇应急消防救援站车辆装备建设项目(一包,一次)更正公告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