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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报来《****委员会关于商请审批****附属配套设施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闽卫规划函〔2026〕596号)及相关材料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附属配套设施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万新路以南、怀海路以北、南洋路东侧、纪盛路西侧地块。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110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垃圾站、污水站、****供应站及室外工程等附属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44平方米。项目采用代建。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424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10.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24.12万元、基本预备费106.32万元。建设资金由****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
七、项目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国家和我省有关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含重要设备、重要材料)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开展招投标工作。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员会审定项目总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区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请据此函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委员会
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