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发电厂炉渣**化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期:2026年8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统办楼926室 (731800)
联系电话:0930-****18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单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发电厂炉渣**化综合利用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
**县红台乡**集村
******公司
本项目为****发电厂炉渣**化利用及免烧砖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红台乡**集村,占地面积为9990m2(14.99亩),主要建设2条生产线,分别为1条年处理炉渣20万t生产线和1条年生产免烧砖600万块生产线。配套建设综合生产车间、免烧砖车间、成品砖堆放区、水泥筒仓、办公用房、给排水、供电供暖及环保工程等。炉渣处理生产线原料****发电厂炉渣,禁止混装其他建筑垃圾、废料、生活垃圾。处理后合格的炉渣集料部分用于外售,部分用于本项目免烧砖生产线。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扬尘管控措施,有效遏制施工扬尘污染。项目运营期炉渣处理生产线原料装卸储存、成品储存均在封闭综合生产车间开展,配套雾炮降尘设施;破碎、筛分等工序均布置于全封闭综合生产车间内,筛分机、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粉尘,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免烧砖生产线采取三面围挡+顶棚+喷雾降尘+封闭式皮带廊道措施;水泥筒仓顶部配套滤芯除尘器,筒仓粉尘经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严禁外排;施工人员洗漱废水泼洒厂区抑尘。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收集罐、**罐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定期****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定期开展设备保养维护,在施工边界设置隔声围挡,严格规范施工时段,严禁夜间违规施工,有效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运营期优选低噪声设备,科学优化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封闭等降噪措施;厂区实施车辆限速、禁鸣管理,严控交通噪声叠加影响,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标准要求。
(四)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与处置。严格落实固废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合规处置要求。施工期可回收废弃物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禁焚烧、乱扔及随意堆放。项目运营期大体积未燃料集中收集后拉运至****发电厂焚烧处置;废旧金属、废传输皮带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收尘灰、污水罐污泥、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滤芯统一收集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健全危废台账管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严禁私自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管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建设危废贮存点,全面落实防渗、防雨、防泄漏等各项污染防控措施,严防危险废物渗漏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各项管理制度,依法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完成备案,配齐应急物资装备,常态化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全面筑牢项目环境风险防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