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学校**校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6-08-21 17:59 至 2026-09-05 17:59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64455.05 | |||
| 地块规划用途 | 中小学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区**北路以东、**街以南、文兴路以西、摄乐北街以北 | |||
| 经度 | 112.501568 | 纬度 | 37.927232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6-07-24 至 2026-08-21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张文泉 | 单位联系电话 | 155****9007 | ||
| 样品检测单位 | ||||||
| **实朴****公司 | ||||||
| 泉鑫检测****公司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硝酸盐 |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吴雷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4****9027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学校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吴军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9****1333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市漪汾苑**院17号 | |||||
| 报告主要结论 |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学校**校区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占地面积:64455.05平方米,合96.68亩 用地分类面积:农用地(水浇地和果园) 地理位置:**省**市**区**北路以东、**街以南、文兴路以西、摄乐北街以北 四至范围:**文兴路,南至摄乐北街,西至**北路,北至**街 中心经纬度:经度:112.501568°,纬度:37.927232° 调查单位:**** 调查缘由:该地块原用途为农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6XS****618号),****小学用地。 二、初步调查结论 1.****学校**校区建设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区**北路以东、**街以南、文兴路以西、摄乐北街以北,**文兴路,南至摄乐北街,西至**北路,北至**街;****村委农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002026XS****618号),本地****小学用地(一类用地)。 2.根据本调查地块内的现状、历史用途以及周边企业的影响,本次地块内土壤监测共布设10个土壤监测点位,分别为T01/S01、T02/S02、T03、T04、T05、T06、T07、T08、T09、T10/S03,在地块外北侧约350m农田处无明显污染痕迹、受干扰较小的区域布设1个对照点。地块内10个柱状样采样点位(含3个水土共用点),1个场外土壤对照点;最小采样深度为0.5m,最大采样深度为10.0m;本次调查共采集土壤样品39组(包含现场平行样品5组),所采集的二噁英样品当天由专人送往泉鑫检测****公司进行检测,其余采集的土壤样品均由**实朴****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3.本次调查在调查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建立3口临时监测井,为S01-S03;本次调查共采集地下水样品4组(包含1组地下水现场平行样品),采集的地下水样品均由**实朴****公司进行检测分析 4.根据所有土壤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分析,重金属(除六价铬外)、锌、铬、钒、锑、钴、锰、氨氮、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检出项目均未超过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其中氨氮、锌参考**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960mg/kg、10000mg/kg;铬、锰参考**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1210mg/kg、2930mg/kg;总氟化物参考**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41/T 2527—2023)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1936mg/kg。通过与对照点的检测结果分析,场地内各点位检测因子数值与对照点不存在显著差异,场地原有使用未对场地的土壤环境造成污染。 5.根据所有地下水检测项目的检测结果分析,除总硬度、硫酸盐外其余检出项目检出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相应指标的Ⅳ类限值标准和《**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总硬度、硫酸盐、硝酸盐氮、溶解性固体总量超标考虑是**村地处**北部汾河冲洪积**浅层孔隙含水层,受区域黄土—冲洪积地层溶滤、**煤系及岩溶水侧向补给等原生地质条件控制以及农田历史上长期施用氮肥,降雨入渗携带硝态氮进入浅层地下水。该调查地块浅层地下水埋深较浅,该区域浅层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使用,满足建设需要。 6.调查结果表明,该调查地块检出污染物均低于相应筛选值和标准限值。因此,判断该调查地****小学用地(一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条件和要求,且无需开展详细调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