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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的规******厅《关于印发<2026年**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6〕2号)要求,结合近年来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土地供求关系等因素,结合现行区片价实施情况等综合分析,为维护社会平稳**,保障项目落地,推动经济运行转好,保证现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法律效力,拟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重新公布,现公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期30日(截止至2026年9月24日)。
反馈意见联系人:刘德文
联系电话:0456-****719
附表:**市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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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