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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11934W | 建设单位法人:奥凤廷 |
| 郭豪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区 |
| **区伊煤北路 |
| ****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区 **镇****鑫源煤矿二采区西北侧遗留采坑 |
| 经度:110.071050 纬度: 39.88698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27 |
| 鄂环审字〔2024〕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63.13 |
| 493 | 运营单位名称:**市蒙泰****公司 |
| ****0602MA0QQ683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5MA0NGKJ86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2MA13N5AQ7P | 竣工时间:2026-03-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html/ggsm/2026/0H0O002026.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130bc5a2751b6d1 |
| 本项****煤矿所产的煤矸石作为复垦区的回填材料,****煤矿二采区西北侧遗留采坑进行复垦治理,将复垦的土地恢复为林草地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煤矿所产的煤矸石作为复垦区的回填材料,****煤矿二采区西北侧遗留采坑进行复垦治理,将复垦的土地恢复为林草地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7755hm2,复垦区占地面积为12.0555hm2,煤矸石回填量123.60万m3(159.18万t)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3.7755hm2,复垦区占地面积为12.0555hm2,截止2026年3月底矸石总回填量为99万t |
| 本项目为回填期验收,在验收期间尚未填埋完毕(参照污染影响类重大变动清单,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土地治理工程总体实施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施工期、治理期以及管护期,其中,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修建挡渣墙、排水沟等的建设;治理期主要工程内容为矸石填充、覆土种植等工程;治理管护期工程内容主要为绿植的抚育、管护、补植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土地治理工程总体实施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施工期、治理期以及管护期,其中,施工期主要工程内容为修建挡渣墙、排水沟等的建设;治理期主要工程内容为矸石填充、覆土种植等工程;治理管护期工程内容主要为绿植的抚育、管护、补植措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定时对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加强对施工机械以及车辆的检修和维护,采取限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施工土石方回填在研石处置区内;严格执行《**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合理控制施工范围和规划运输路线,在碾盘梁沟和酸刺沟河道范围内禁止弃置、倾倒、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堆放、倾倒、掩埋、弃置、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同时要合理避让东****公司供水管线。 2.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煤研石运输过程中加盖苫布,运输道路采用硬化,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清洗;复垦过程中采取分区、分块的作业方式,煤研石倾倒过程中尽量降低卸车落差,倾倒后及时推平压实,复垦过程中采用洒水车、雾炮车进行抑尘,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相应限值要求。在研石回填区及运矸道路可视范围内设置视频监控点位系统,保证监控区域无死角和监控画质高清晰,并与**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 3.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煤矿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煤矿处置,本项目回填区底部不再单独进行防渗,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设置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 (DB15/T2763-2022)的要求,在回填过程中开展土壤及地下水定期监测工作,以免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治理实施阶段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作业机械管理和控制车辆车速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书》中给出的管护期污染防治及生态恢复措施。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的环境保护要求,采用“边填埋边复垦”的工艺,复垦区逐层压实,达到回填设计标高后,及时进行表土覆盖及生态恢复,平台划分成200米×200米的方格或根据平盘实际情况划分相应的网格,复垦为草地,撒播紫花苜蓿、草木樨、杨柴和柠条,边坡覆盖表土后扞插1.5米×1.5米的沙柳网格进行护坡,种植灌木并撒播草种恢复植被。牧草选择紫花苜蓿、草木樨、杨柴和柠条,灌木选择沙棘,最终植被恢复效果应与周边协调、衔接,植被覆盖度最终不低于周边环境。 5.建设单位须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获取复垦用的黄土,避免因取土造成环境破坏,对复垦用煤研石来源、数量进行台账化管理,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复垦规范标准作业,并委托三方机构提前介入,协同对治理行为进行全过程监理并按年度出具监理报告及监理总结报告。 6.建设单位须严格落实复垦方案的相关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土地复垦并恢复植被,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间,每天定时对施工现场各扬尘点及道路洒水,采用尾气排放达标的运输车辆及车辆苫盖等措施。 ****煤矿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设施工营地,没有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无新增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土石方回填在矸石处置区内,固废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场地内作业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午间作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并采取限速措施,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和规划运输路线,建筑材料、垃圾等固体废物统一在场内指定区域分类存放,转运全程密闭,不在河道沿线堆放、倾倒任何物料与污染物;本项目外扩1公里范围内涉及东****公司供水管线2.4公里,施工前已与相关工作人员联系避让了供水管线。 2.煤研石运输过程中加盖苫布,进场道路为硬化路面,场内道路为砂石路面,运输过程中及时洒水抑尘,日常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定期清洗;矸石回填采取分区分块填埋并及时压实覆土,运矸车辆卸料时控制高度,尽量减少矸石倾倒产生的扬尘,根据监理总结报告,本项目配备了8台40吨洒水车、3台雾炮车进行洒水抑尘(每日不少于6次,大风时段每2小时1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复垦区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排放浓度为0.26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的要求。在复垦区和进场道路入口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过程全时段监控,并与**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联网。 3.****煤矿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煤矿,项目区内不单独建设车辆冲洗平台,无生产废水产生;危废机****煤矿机修场地危废库,委托****公司处置。本项目回填区底部采用天然基础层作为防渗衬层。 本项目设置了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4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例行检测见附件。 回填期作业期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复垦区场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目前边坡扦插了1.5×1.5m的沙柳网格进行护坡,沙柳高0.5m,插入深度0.3m,出露地面0.2m,并撒播草种恢复植被。 5.本项****煤矿排土场堆存的黄土,对复垦用煤矸石的来源和数量进行台账化管理,矸**账见附件。建设单位委托**信中****公司对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的落实进行环境监理。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进行全过程监理,下设2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3名监理员,监理员每月对施工进度、质量检查、安全情况、环保措施落实等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填写监理日志,每月编制月监理报告,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全面现场巡查,重点核查工程量、施工质量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由施工单位汇报施工进展及存在问题,监理单位反馈监理意见,业主单位协调解决相关事宜,形成会议纪要并跟踪落实。 6.于2026年4月29日编制完成《****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项目污染防治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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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配备8台洒水车和3台雾炮车定期洒水抑尘,通过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在复垦区安装监控设备,在项目实施期间,进行全过程全时段监控。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 | 运矸车辆卸料时控制高度,尽量减少矸石倾倒产生的扬尘,配备了8台洒水车、3台雾炮车进行洒水抑尘。矸石回填采取分区分块填埋并及时压实覆土。日常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定期清洗,在复垦区和进场道路入口安装了视频监控设备,进行全过程全时段监控。 | 项目复垦区场界无组织废气最大排放浓度为0.26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1.0mg/m3要求。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措施以减少噪声污染。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场地内作业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不在午间作业,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养护,以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复垦区场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本项目实施中,****煤矿现有人员调配,不新增施工人员,不设施工营地,****煤矿现有的办公生活设施临时办公,不新增生活污水。同时,本次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工地用水管理,节约用水,尽可能避免施工用水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减少施工废水外排量。 环评建议在复垦区周边设置3眼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对复垦区实施跟踪监测。 | 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生活污水的产生及排放。****煤矿现有设施。 本项目共设置3眼地下水污染跟踪监测井,分别为上游矿界西侧水井(依托)、复垦区侧游100m(**)、复垦区下游50m(**),对复垦区实施跟踪监测。 |
| 1 | 本项目实施中,****煤矿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没有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固废主要为生产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危废机油,每年产生量约2.12t,废机油桶约6个,危废机****煤矿机修场地危废库,委托****公司处置。 | 本次治理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设施工营地,施工期间无新增生活垃圾;施工****煤矿现有设施统一处置。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和剥离物,各项处置设施及措施均落实到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 1 | 本项目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方式,项目区土地面积为13.7755hm2,根据2022年三调变更数据统计,天然牧草地0.5313hm2,其他草地0.3819m2,采矿用地12.8623hm2;根据二调数据统计,灌木林地1.7847hm2,天然牧草地11.9908hm2。复垦后地类为灌木林地1.9561hm2、天然牧草地11.8194hm2(边坡面积为投影面积),土地复垦率达100.00%。 | 1、本项目占用土地为露天采坑,占地类型全部为无植被区,项目回填活动将对扰动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封场后将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受影响的土地将逐渐恢复为林草地,可有效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已对复垦区进行了回填矸石,截止2026年3月底填埋矸石量约99万吨,已形成3个台阶,已完成项目区最外围排水沟和挡土围梗工程,复垦区台阶平台已完成1、2层平台排水沟和1、2、3层平台挡水围梗。 3、本项目引发水土流失的因素主要为地面运输道路及其设施等施工区的土壤侵蚀。本项目复****煤矿矿田范围内,在复垦区四周建设挡土围梗及排水沟,减小区域水土流失。 4、2026年4月启动边坡植被恢复生物工程,进一步降低裸露坡面长期生态扰动,在边坡扦插1.5m×1.5m的沙柳网格开展固土护坡,选用高度0.5m沙柳枝条,扦插埋深0.3m,地面出露高度0.2m,依靠沙柳网格形成立体固土框架,阻滞坡面风力、水力侵蚀、稳**坡土体,并撒播草种恢复植被,大幅缩短地表裸露周期,最大限度降低复垦活动对区域生态的持续扰动,随着边坡沙柳、草本植物陆续出苗生长,裸露坡面逐步被植被覆盖,区域自然景观完整性逐步恢复。后续根据复垦方案逐步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受影响的土地将逐渐恢复为林草地,可有效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对验收区生态环境的功能和稳定性影响较小。 |
| 1 | 1、预防矸石自燃防范措施。 ⑴矸石回填最大不超过5米,覆盖一层夹层土并压实,达到设计标高后,依次覆阻隔土0.5m和表土0.5m,****铁矿与空气隔绝。 ⑵杜绝其他可燃物进入矸石场。 ⑶建设和管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 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监管。 2、矸石滑坡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矸石堆放时按照由下到上,分层堆放,且矸石回填厚度为4.5m,矸石回填达到设计标高后,覆阻隔土并压实,并覆0.5m厚表土及时种草绿化,确保矸石堆体稳定。 | 矸石回填采用边缘式回填,由西南向东北,按照20m×20m的填充作业单元分区回填,最后形成水平分层台阶,当矸石回填厚度达到4.5m,上覆压实0.5m黄土层,逐层压实,隔绝空气,防止矸石自燃,并起到隔水作用。 严格管理禁止其他可燃物进入。 煤矿安环部负责制定及执行运营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因素产生事故的可能性。 于2026年4月29日编制完成《****鑫源煤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风险排查及演练。运营单位已于2025年6月18日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0602MA0QQ6834X001W。 |
| 1.****广场东侧1340平台的现有蓄水池,容积约800m3。蓄****煤矿处理后的矿坑排水和收集天然降水。蓄水池内潜水泵出口至地面采用黑色橡胶软管。地面以上采用维塑软管作为移动式灌溉管道对旱地进行灌溉,以适应节水灌溉的需要。 2.****煤矿现有两处表土堆场内的表土。表土堆放场地位于二采区内排土场1400平台;其中北侧表土堆场储存表土量约400万m3,南侧表土堆场储存表土量约300万m3。 3.运矸道路利用现有的宋麻线2.3km、碾红线5.2km****煤矿进场和场内道路3.5km。 4.本项目办公及****煤矿工业场地,场地内生活用水引自鄂尔多****公司市政管网。 5.行政办公及****煤矿工业场地的供电系统,可以满足复垦区施工人员办公、生活需要。 6.****煤矿工业场地现有供热设施。 7.****煤矿,产生的废机油和****煤矿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针对边坡已扦插的沙柳及撒播的草种进行灌溉工作,****广场东侧1340平台的现有蓄水池,容积约800m3。蓄****煤矿处理后的矿坑排水和收集天然降水。蓄水池内潜水泵出口至地面采用黑色橡胶软管。地面以上采用维塑软管作为移动式灌溉管道。 2.****煤矿现有两处表土堆场内的表土。表土堆放场地位于二采区内排土场1400平台;其中北侧表土堆场储存表土量约400万m3,南侧表土堆场储存表土量约300万m3。 3.运矸道路利用现有的宋麻线2.3km、碾红线5.2km****煤矿进场和场内道路3.5km。 4.办公及****煤矿工业场地,场地内生活用水引自鄂尔多****公司市政管网。 5.行政办公及****煤矿工业场地的供电系统。 6.****煤矿工业场地现有供热设施。 7.****煤矿,产生的废机油和****煤矿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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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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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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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生态恢复方案,主要对场区内治理土地进行植被绿化,通过种草改良土壤,改善小气候,达到生态治理目的。场区的土地治理主要通过播撒种植植被所覆盖,形成草丛群落,土壤逐渐得以改良。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占用土地为露天采坑,占地类型全部为无植被区,项目回填活动将对扰动范围内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内生物多样性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封场后将采取相应的生态恢复措施,受影响的土地将逐渐恢复为林草地,可有效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已对复垦区进行了回填矸石,截止2026年3月底填埋矸石量约99万吨,已形成3个台阶,已完成项目区最外围排水沟和挡土围梗工程,复垦区台阶平台已完成1、2层平台排水沟和1、2、3层平台挡水围梗。 3、本项目引发水土流失的因素主要为地面运输道路及其设施等施工区的土壤侵蚀。本项目复****煤矿矿田范围内,在复垦区四周建设挡土围梗及排水沟,减小区域水土流失。 4、2026年4月启动边坡植被恢复生物工程,进一步降低裸露坡面长期生态扰动,在边坡扦插1.5m×1.5m的沙柳网格开展固土护坡,选用高度0.5m沙柳枝条,扦插埋深0.3m,地面出露高度0.2m,依靠沙柳网格形成立体固土框架,阻滞坡面风力、水力侵蚀、稳**坡土体,并撒播草种恢复植被,大幅缩短地表裸露周期,最大限度降低复垦活动对区域生态的持续扰动,随着边坡沙柳、草本植物陆续出苗生长,裸露坡面逐步被植被覆盖,区域自然景观完整性逐步恢复。后续根据复垦方案逐步落实生态恢复措施,受影响的土地将逐渐恢复为林草地,可有效降低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项目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水平之内,对验收区生态环境的功能和稳定性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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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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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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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