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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行政审批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成文日期: |
文 号: |
发布日期: | 2026-08-21 | 关键词: |
名 称: | 关于****年加工200万件铝压铸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
关于****年加工200万件铝压铸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于****年加工200万件铝压铸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分局审批科。
项目名称:年加工200万件铝压铸件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安****经济开发区大屋路2号1幢厂房内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重晨****公司
公示时间:2026.8.21-2026.8.27
项目概况:租赁厂房,购置2套悬挂输送链、2套前处理系统、2台水分烘干炉、4套PP防爆在线喷粉房、4套不锈钢喷粉房、2台粉末固化炉以及配套的废气处理、纯水制备、废水处理等全套设备,建设两条铝压铸件自动化表面处理生产线,建成后新增铝件表面涂装能力200万平方米(即200万件)每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现行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地标《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限值。运营期,喷粉废气颗粒物、前处理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烘干固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相应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相应限值;锅炉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相应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相关管控要求以及表4限值要求。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厂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以及经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厂区废水外排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处理厂纳管要求。
(三)强化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并针对性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降低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须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应按市政、环卫等部门要求进行妥善处理处置,同时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危险废物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落实环境风险管控要求,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及物资,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和应对。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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