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7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工矿劳保胶靴生产线迁建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山****路2号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本项目将**街369号厂区年产300万双劳保胶靴生产线迁建至**市山****路2号厂区,并对生产线、环保设备进行自动化升级改造。生产工艺不变,主要原辅材料不变。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雨污分流,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山****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废气:炼胶工序、挤出成型工序、喷涂工序以及硫化工序等产生的废气。 ①炼胶工序设置集气罩收集,以及车间整体负压收集,经袋式除尘器+RCO(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②二次捏炼挤出及喷涂工序采取车间整体负压收集,经RCO(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③硫化工序采取车间整体负压收集,经RCO(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 4、项目一般固废: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定期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废机油、废导热油(更换完直接由厂家回收,不在危废间暂存)、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依托现有危废库贮存,定期送由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已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公众参与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服务大厅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613 | 落款日期: | 2026年8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