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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3224MACP2Q791J | 建设单位法人:马保军 |
| 严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地区******社区石榴花园小区3号1层105号铺 |
| 中广核****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独立新型储能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 |
| 经度:80.****4556 纬度: 36.****774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9 |
| 和地环审〔2025〕2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2757.87 |
| 169 | 运营单位名称:**** |
| ****3224MACP2Q79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6********694855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6********694855F | 竣工时间:2026-04-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2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pan.**.com/s/1wKChFPd4xEE7lkL6XtkZog#list/path=%2F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为2×120MVA,户外布置,并配置200MW/800MWh储能站 | 实际建设情况:**11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为2×120MVA,户外布置,并配置200MW/800MWh储能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充电环节 从电网获取电能,通过 PCS 充放电控制器将交流电整流为直流电,调节电压/电流 匹配储能介质需求,高效输入储能系统(电池组)。 2)储能环节 电能以特定形式储存:锂电储能(磷酸铁锂电池组):以化学能形式存储,依赖 BMS 电池管理系统监控单体状态、均衡电量。 3)放电环节: 当电网需补能(用电高峰、新能源出力不足),PCS 将储能介质的能量逆转为交流 电,经滤波稳压后同步接入电网,响应调度指令,向电网供电。 | 实际建设情况:1)充电环节 从电网获取电能,通过 PCS 充放电控制器将交流电整流为直流电,调节电压/电流 匹配储能介质需求,高效输入储能系统(电池组)。 2)储能环节 电能以特定形式储存:锂电储能(磷酸铁锂电池组):以化学能形式存储,依赖 BMS 电池管理系统监控单体状态、均衡电量。 3)放电环节: 当电网需补能(用电高峰、新能源出力不足),PCS 将储能介质的能量逆转为交流 电,经滤波稳压后同步接入电网,响应调度指令,向电网供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电磁环境污染防治。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项目周边的电磁环境场强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的相关要求,升压站周围设置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二)强化噪声污染防治。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项目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同时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三)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土石方及其它建筑类垃圾,尽可能回填工业场地内部地基,多余****垃圾场填埋处理,包装袋统一回收、综合利用,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污水经地埋****设备处理后用于灌溉,须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275-2019)表2中B级标准。 (四)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废电气设备及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原厂处置,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暂存于站内危废舱,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一)根据验收阶段现状监测结果,本项目**110kV****电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监测结果为1.21~68.02V/m,工频磁感应强度监测结果为0.0606~0.1393μT,项目周边的电磁环境场强值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和《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1996)的相关要求。升压站周围设置了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二)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变电站厂界四周噪声满足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选址附近无居民集中区。(三)经查阅施工资料,施工期间已严格规范施工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可利用包装袋统一回收、综合利用。施工现场可利用的土石方等已回填至地基处理,不可利用建筑垃圾经分类集中收集,清****填埋场,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四)自投运以来,暂未产生废电器设备、废磷酸铁锂电池、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根据现场调查,变电站 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33m3),设置1座危废舱(建筑面积为20.8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处置协议于2026年月3日与**沃森环保科技签订)。(五)根据现场调查及现状监测,本项目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
| 本项目实际建设未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施工图设计阶段优化调整,人员依托220kV中广核****伏汇集站生活区,本项目不涉及给排水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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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选择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 |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 类标准。 |
| 1 | 加强运营期环境管理工作。废电气设备及废磷酸铁锂电池交由原厂处置,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暂存于站内危废舱,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自投运以来,暂未产生废电器设备、废磷酸铁锂电池、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根据现场调查,变电站 设置事故油池1座(容积33m3),设置1座危废舱(建筑面积为20.8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废处置协议于2026年月3日与**沃森环保科技签订 |
| 1 | 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经查阅施工资料,施工期间已严格规范施工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 1 | 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及时排除事故隐患,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 根据现场调查及现状监测,本项目已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加强环境风险管理。 |
|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因地制宜、计划施工,避免不必要的生态破坏;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环境。对于不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施工结束后应压实整平,待自然恢复。对植被发育欠佳且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在运行期可播撒草籽恢复植被。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经油烟排气管道进行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三)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光伏电池组件的清洗废水,落入场区自然蒸发和吸收,不外排;生活污水处理采用在1#220kV升压汇集站内建设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2#升压汇集站内建设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1#升压汇集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A级标准,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得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隔声、消声、距离衰减、优化选址及路径、加强管理、选用先进设备等措施,加强运行管理,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临近的乡镇垃圾点统一处置;废光伏组件更换后统一由供应厂商回收,不在项目区储存;废蓄电池待电池到寿命周期时,统一由供应厂商回收,不在项目区储存;项目运营期更换的废变压器油及废润滑油均为危险废物,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间由专业人员操作,单独收集和贮运,严格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并制定好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危险废物的贮存要建立台账制度,危险废物的出入库交接记录。 (六)做好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布局站内电气设备及配电装置。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升压站或靠近带电架构。建设单位应设立环保工作人员,负责电站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做好对周边村镇群众的电磁环境知识的宣传。导线对地、交叉跨越距离满足电力设计规程的要求;明确线路保护范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输电线路铁塔座架上应于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明严禁攀登、线下高位操作应有防护措施等安全注意事项,以防居民尤其是儿童发生意外。升压及储能站运行产生的工频电场及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中相应标准的要求。 (七)制定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等工作,并加强应急演练。强化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加大环境风险排查力度,对环境污染隐患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项目设事故油池一座,收集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泄露废油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1)优化场内道路的布设,场内道路应尽量利用已有简易道路;(2)优化临时占地区的选址,本项目临时占地区主要有材料堆放区等,对临时占地区采取“永临结合”的方式,尽量减小本项目地面扰动面积。(3)优化施工时间,施工期未在雨季施工,采取护坡、挡土墙等防护措施,避免水土流失。(4)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5)光伏板下及集电线路区土地平整、播撒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外送线路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故本次验收不包括塔基区。 运营期:经调查,本项目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专用管道收集后引至楼顶排放,因目前食堂暂未启用,故本次验收不包括饮食油烟。光伏电池组件的清洗废水,大部分清洗废水蒸发损耗,少量被植被吸收,不外排。升压汇集站人员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汇集至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中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站区绿化,不外排。经检测,本项目废水中pH6.5、化学需氧量日均最大浓度为9mg/L、粪大肠菌群日均最大浓度为192.5mg/L、蛔虫卵个数日均最大浓度为<5个/10L,检测结果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 4275-2019)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排放限值A级标准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了对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均正常运行。根据验收监测,升压站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7.5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8.4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储能站昼间监测最大值为49.1dB(A)、夜间监测最大值为48.5dB(A);光伏场区昼间监测最大值为35.9dB(A)、夜间监测最大值为35.1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2类区标准限值。废光伏组件更换后统一由供应厂商回收,不在项目区储存。升压汇集站内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临近的垃圾转运站统一转运。升压汇集站内建设变压器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135.346m3),变压器底部设地下钢筋混凝土贮油坑,已与危废企业签订事故废油处置协议(见附件)。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企业已与危废企业签订事故废油处置协议(见附件)。企业已制定危险废物转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及事故应急措施。建立了危险废物的贮存台账制度,并按照制度做好危废出入库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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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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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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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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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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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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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