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国土〔2026〕06号(隆回县城南片区B-05-01地块)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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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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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编号:**** 宗地编号:**县城南片区B-05-01地块
宗地名称: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土地面积:60916.2平方米
主要用途年限(年):70年
所属行政区:**市/**县 批准机关:****政府
建筑评估价:12908.14万元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面积:48732.96平方米 年限(年):70
规划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面积:12183.24平方米 年限(年):40
地块位置:隆****社区
出让规划指标信息
容积率:1%≤R≤2.8% 绿地率:30%≤L 建筑密度:JM≤22%
限高(米):H≤80
交易信息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6时30分00秒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9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8月21日 16时30分00秒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6时30分00秒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6年09月09日 16时30分00秒标书代写
保证金缴纳金额:12908.14万元
起始价:12908.14万元
增价幅度:20.0万元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公司:是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是否有底价:否
交易公告
交易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县国土公告〔2026〕06号

****政府批准,****决定委托****在****以网上交易的方式公开拍卖出让下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县城南片区B-05-01地块

交易编号:

****

宗地总面积:

60916.2平方米

宗地坐落:

隆****社区

主要用途年限:

70年

容积率:

1≤容积率≤2.8

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22%

绿地率(%):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米):

建筑高度≤80米

主要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土地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平方米 )

土地级别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48732.96


零售商业用地

12183.24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908.1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起始价:

12908.14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主体以及法律法规、现行政策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不得参与竞买,地方国有企业参与土地竞买的,需主动申报,****政府同意,非地方国有企业参与竞买的应出具企业性质自查承诺,并将相关附件上传至资格审查附件列表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08月21日16时30分至2026年09月10日10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6年08月21日16时30分至2026年09月09日16时3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16时3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6年09月0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18.****.12:8888/portal/index)进行。各地块拍卖开始时间分别为:

**县城南片区B-05-01地块:2026年09月10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最高报价人应当从获得最高报价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20%)。

已签土地出让合同竞得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20%),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二)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

(三)宗地须整宗确权登记、整体运营处置,一律不得分割转让、分宗转租,禁止任何拆分宗地使用权的行为, 严禁以开发商品住宅为名违规建设别墅、私家庄园,土地用途不得擅自改变,牢牢守住用地属性底线。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四)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约定开工期限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壹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外,还需按土地出让价款的20%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贰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五)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叁年内竣工的,提供住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审批材料,退还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并扣除余下的50%履约保证金。

(六)竞得人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价款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价款,土地出****税务局专户。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还需另行缴纳成交价款总额3%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专户。

(七)交地工作和宗地红线范围内的征地遗留问题、权属纠纷、群众矛盾及各类维稳问题,****中心全权负责排查、调处及****储备中心负责,宗地红线范围外的邻里纠纷、跨界权属争议、周边协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沟通协调、妥善处置,承担全部责任。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地,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及税费后12个月内,宗地交付当日,****中心与受让人双方共同现场核验宗地现状、界址范围,据实签订《土地交付确认书》。《土地交付确认书》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由双方联合报送****存档备案。****储备中心自身履职原因造成宗地延期交付、交付标准存在瑕疵等问题,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损失及相关后续风险后果,****储备中心全额承担。本次土地出让价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最优利用原则核定确定,出让红线范围内原有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均未纳入出让价款核算范围,由宗地受让人自行组织拆除、清理,全过程产生的人工、机械、清运等所有拆除清理费用,均由受让人自行承担。受让人竞得宗地使用权后,出让红线范围内未拆除完毕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严禁擅自将其用于商业、办公、住宅及其他任何生产经营、居住使用用途,相关违规责任由受让人自行承担。

(八)出让价款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管理。

八、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人对竞买申请、保证金缴纳、网上报价等程序有疑问的,应在挂牌(拍卖)截止时间前2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竞买人对****交易中心答复有异议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竞买人对宗地现状及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公告存在异议的,应在公告结束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人有异议的,******厅进行投诉。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如下:

********交易部:0739-****696

********市委:136****3770

****中心蒋相云:151****7538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9-****689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出让人名称:****

2026年08月21日



出价记录
轮次 竞买编号 出价时间 出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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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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