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管理部门,各有关科研单位、企业、院校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市****工作部署,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紧扣**市“一基地两高地”战略布局,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着力攻关一批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等方面关键核心技术,强化科技创新对全市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战略支撑作用,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引领力、转化力,推动科技创新提质增效。参照《**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18〕76 号)《**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24〕322 号)《**自治区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藏财教〔2026〕86号)相关规定,现将2027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要求,规范组织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组织申报。在组织申报时,应以项目形式按指南标题内的研究任务申报,须覆盖相应项目指南方向要求的研究内容,应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聚焦指南任务,整合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优势创新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推进“项目+平台+人才+资金”一体化部署。
(三)2027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评审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提交项目申报书、推荐函及相关附件等,通过现场或****科技局科技专项科(地址:****市**区科技路)。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如果是区外申报单位,必须与区内单位联合申报。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严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辖区、归口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内容真实性、科研合规性、伦理规范性进行全面审核,按时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完成项目推荐报送工作。
——受理项目申报后,对申报项目开展形式审查、合规性核查及会议评审等工作,全程规范推进项目评审立项流程。
所有申报单位仅限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报送项目,严禁多头申报、重复申报、跨渠道申报。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主体审核责任,严格核查申报单位科研条件、制度建设、人员资质、科研诚信、信用记录及项目伦理合规性,若出现弄虚作假、违规推荐等问题,将依规追责。
1.区内高校、****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
2.区内事业单位由所属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3.在藏央企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
4.区内国有企业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5.区内医院由所属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6.区内其他企业按照属地原则由县(市、区)科技局、****管委会负责审核推荐。
1.区外高校、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由单位自行审核推荐;
2.区外央企、国企由单位自行负责审核推荐;
3.区外其他企业单位由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推荐。
同一个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不能多头申报或重复申报。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从申报单位的科研条件、制度建设,申请人与参与人资格、研究水平、科研诚信、信用记录,申报材料的完整性、项目研究的科学伦理等方面进行审核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两院院士除外),项目实施期间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须为项目核心研究思路提出者、实际研究主持者。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核心参与人申报项目。
2.对项目申报人按相关规定实行限项管理,同一项目申报人同期主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4项(同一计划类别同期只能主持2项),申请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综合绩效评价材料的在研科技计划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
3.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人员和逾期未报送项目验收材料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或参与人申报2027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申请人和参与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应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弄虚作假等现象将取消申报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记录。
1.区内外申报项目的高等院校、****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团队,较完善的科研条件、科研设备和相对集中且具备完成项目实施条件的实验用房用地。
2.区内外申报项目的企业须注册1年以上,从事生产经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营管理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
3.从事科研活动的其他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备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综合能力,具有良好信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4.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行业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在限制申报项目期的单位,不得推荐或申报项目。
5.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承担主要科研任务并具有相应的能力,切实履行项目管理主体责任。
6.同一申报单位,在同一个指南方向只能推荐申报1个项目。
7.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申请人、项目名称和申报经费。
(一)2027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中单个项目参与单位(不含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
(二)由区外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须至少有1家区内高校、科研院所或**市企业等单位作为项目参与单位。鼓励和支持区内外单位联合申报。
(三)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填报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应明确今后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载体和场景,推动科技成果在**转化应用。
(四)涉及人类遗传**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病原微生物,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工智能等的项目,项目研究内容应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手续不完备的项目不能立项。
(五)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和科研数据的归属、使用和转移,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执行。**各方对未来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归属有明确约定或意向性约定,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中关于知识产权归属和成果转化收益的有关条款。
(六)申报项目时,区内单位财政资金分配额度不得低于各参加单位的平均额度。
(七)鼓励支持**市科技计划项目聘用**籍科研助理(申请项目财政资金500万元以下(含)的项目原则上至少聘用1名**籍科研助理,100万元以下根据需要实际情况聘用)。
(八)提交的申报资料还应包含以下材料或证明:
1.自筹资金承诺证明。单位出具的承诺证明,应明确自筹资金额度、来源和到位时限等。
2.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事务所出具的能够体现上一年度研发活动、研发投入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3.联合申报协议(须加盖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公章),应包括任务分解、考核指标、经费分配比例和产权归属等。
4.项目申报书签字盖章页(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公章)。
5.与申报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成果证书、知识产权使用协议、文献或样品检测报告等)。
6.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信用报告(通过“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7. **市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须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8. 其他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九)项目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区内外**产出高质量成果,突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绩效目标产出,推进科技成果在**转化应用。
(一)个体报送。项目采取纸质材料申报方式,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请项目申请人和各单位按要求以现场或邮寄方式将申报材料及所需的附件****科技局科技专项科(地址:****市巴****科技局)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9月21日18:00前确认推荐项目,并统一出具“推荐单位承诺书”“项目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三)咨询方式
指南发布单位:****
达瓦次仁,136****0600
杨 文 慧,186****0436
1. 各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严格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申报流程,严把材料质量关,杜绝虚假申报、违规申报。
2. 市科技局将全程规范项目评审、立项、监管、验收全流程,对违规申报、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依规取消申报、立项资格,纳入科研诚信管理。
3.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7年度**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推荐单位承诺书
3.项目推荐汇总表
4.绩效目标表
5.**市科技计划项目预期成果应用情况报告
6.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7.**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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