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公司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第三方服务从采购项目概况(比选公告)
为强化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监督,客观公正评价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压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实现离任必审,保障企业平稳交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党政主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国资监管相关制度规定,拟对******公司原主要领导开展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公司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2026年8月22日(至)8月28日采购公开如下:
****政府采购办获取采购参数,并于2026年8月28日18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主要领导离任审计第三方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200.00元;
最高限价:135,2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服务内容 |
说明 |
| 离任审计内容 |
1.****政府、国资部门各项决策部署情况; 2.企业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完整性,资产、负债、损益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3.重大投融资、资产处置、对外担保、大额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合规性,有无违规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 4.任期经营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5.企业内控制度建立执行、风险防控、招投标、采购管理情况; 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业执行情况; 7.巡视巡察、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未结诉讼债务情况;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策;
2.2 《****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3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4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5 《****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7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8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
2.9执行《****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规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采购需求:
(一)购买服务范围
1.工作内容:企业资产、负债、权益等财务事项合规性等工作审计
2.服务期限:3个月
3.中介机构数量:1家
4.资金来源:财政年初预算企业专项经费
5.招标方式:货比三家
(****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中华人民**国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自治区 2023-2024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法律、法规**策。
(三)资格审查参与竞标的企业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备相应资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职业证书》,且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业处罚(30000元及以上);现场审计核心成员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截图(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材料报价材料:密封后加盖公章,密封袋外显眼处标明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报名服务商需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现场工作人员名单为实际参与项目人员,若不能全部按时到达现场视为违约。****国资委)将与实际工作人员进行实务沟通(现场或电话均可),沟通成效作为比选重要内容。
(四)其他工作要求
1.企业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2.****财政局(国资委)工作安排。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22日00时00分至2026年08月28日18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办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18时30分(**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08月31日11时00分(**时间,暂定);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财政局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7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在县域内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
2.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报投标情况(纸质版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3.本项目实施现场开标,开标时我办进行投标文件现场拆封工作。标书代写
4.****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方式提交。
5.本次招标实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聂先生
联系电话:138****266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2.技术联系人:
名 称:****
地 址:****财政局(国资委)
联系人:扎先生
联系电话:188****9561(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
3.监督电话:0894-****22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