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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杏花镇**村“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发来《关于申请审批**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杏花镇**村“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项目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封府规〔2024〕3号)和《****政府关****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肇府〔2018〕9号)规定,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杏花镇**村“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6-441225-04-01-675951)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391.28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345.82万元(**工程费345.28万元,设备采购0.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29万元,预备费1.17万元。资金来源在典型村培育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第四批)(粤财农〔2026〕7号)中安排100万元,剩余资金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专项债券中统筹安排。
三、项目建设地址:**县杏花镇**村。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合计农房改造2523.65平方米,实施各村村道拓宽硬化,建设口袋公园总面积1434.2平方米,改造420平方米篮球场、**81.74平方米羽毛球场及1612.5平方米彩虹步道,****停车场3990.6平方米并栽植**草,铺设DN200PVC-U、DN300HDPE排水管材,砌筑排水沟、暗沟、沉砂井等排水设施,全域场地清杂13539.7平方米、两处鱼塘清淤,配套建设鸡棚、垃圾收集站、花基、挡土墙等零星构筑物。
五、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工程未达到必须招标条件,是否招标由建设单位自行选择。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六、请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总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实施建设。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项目单位应当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项目—杏花镇**村“百千万工程”典型村建设项目概算审核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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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机关、县财政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