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6年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2.5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支持资金1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02.5万元。项目共3家实施主体,2026年1月—2026年11月为项目实施期。原实施主体之一定****公司因场地原因,申请放弃承担项目实施任务。为确保项目按期建成、规范推进、发挥效益,按照公平、公正、公**则,面向全市公开遴选1 家产业经营主体予以替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内容
本次遴选确定1家项目实施主体,承接原定****公司承担的项目建设任务,对应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实施主体自筹资金不低于40.5万元,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5万元。
二、报名条件
报名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主体资格:在**市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养殖企业。
投资能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0.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40万元,自筹资金不低于40.5万元。
建设内容:规模养殖场完善粪污处理设施,支持节水、清粪、雨污分流、粪污储存处理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与26年**市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建设期限保持一致。
合规要求: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用地手续合法齐全(提供土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设施农业用地审批表等)。
信用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2026年8月24 日—8月28日)
符合条件的经****人民政府****办事处)提交报名材料,乡镇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初审。
(二)乡镇推荐(2026年8月31日前)
乡镇初审合格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连同报名材料一并报送至****畜牧水产科。
(三)专家评审(2026年 9月1日)
市农业农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综合投资实力、建设方案、合规情况等,择优确1家拟实施主体。
(四)结果公示(2026 年9月2日—9月8日)
拟实施主体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五)确定主体(2026年9月13 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签订项目目标责任书,按要求推进项目建设。
四、报名材料要求
报名材料须一式两份,统一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提交以下材料:
(一)《**市2026年畜禽粪污**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用地证明:土地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设施农业用地审批表复印件;
(五)资信证明: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实施进度、资金筹措、预期效益等;
五、有关要求
(一)报名主体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全部责任,凡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实施资格,3 年内不得参与我市农业农村项目申报。
(二)逾期报送、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畜牧水产科
联系地址:**市清风北街79号
联系电话:****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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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