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 项目地点:**市-**区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区香山乡新水村、三眼井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香山乡新水村、三眼井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关于**区香山乡新水村、三眼井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2026〕8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常态化帮扶资金及本级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三眼井村**晾晒分拣大棚1栋1344平方米,晾晒区硬化2647.26平方米,**磅房1座18平方米,公厕1座28.6平方米,**80吨地磅1座,铺设给水管及地埋供电线路等;新水村**晾晒分拣大棚1栋1232平方米,晾晒区硬化1490.7平方米,**磅房1座18平方米,公厕1座28.6平方米,**80吨地磅1座,铺设给水管及地埋供电线路等。具体建设内容严格按照《**区香山乡新水村、三眼井村农产品晾晒分拣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执行。
2.2 建设地点:**市**区香山乡新水村、三眼井村
2.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要求的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8月21日18时30分至2026年08月28日18时30分(**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证明、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代理公司确认收到后,将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补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9月11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并送至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5.2 开标地点:****(**市**区迎宾南大道268号)标书代写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泽招”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红油北线)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石岩
联系电话:0955-****726
传 真:/
电子邮件:/
代理单位:****
地 址:**市**区迎宾南大道268号
邮 编:755000
联 系 人:王璟(项目负责人)、王静、黄盼
联系电话:177****0970
传 真:/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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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