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餐厅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26-8-21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推荐出中标结果候选人。
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
一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折) | 服务期限 | 评标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9.1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85.92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商贸有限公司 | 8.2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83.4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弘泽****公司 | 9.0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73.27 |
二标段: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折) | 服务期限 | 评标得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8.0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83.00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弘泽****公司 | 9.1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72.79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商贸****公司 | 9.2 | 自合同签订起一年 | 63.64 |
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在一标段中标候选排名第一。
二、开标记录: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投标文件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可选):
一标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及依据 |
二标段: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 | 否决原因及依据 |
四、评标委员会评标计分汇总表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的技术标打分表(详见附表)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或****提出质疑,公示期截止后,质疑请求不再受理。
七、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和****官网上发布。
八、公示期: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4日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地址:**回族自****学院西路31号
联系电话:0951-****708
2.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回族自治区**市**西街投资大厦9楼
3.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联系人:邓老师
电话:0951-****708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霞(项目负责人)、徐娇、高宝荣、张春
电话:1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