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岩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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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21 |
| 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9-08 09:00:00 |
开标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9-08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8-23 17:3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2026-08-28 17:3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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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市**岩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 答疑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市**岩景区旅游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于2026年08月18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予以回复澄清。 一、根据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现回复如下: 提问一:业绩证明材料为业主证明、清单、图纸是否认定 回复:关于证明材料要求:业绩证明材料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评标委员会仅对投标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例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文件(证书),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等﹞中的前述四项关键内容进行符合性形式要件审查。”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加急标书代写 本答疑澄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1)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南津中路50号 联 系 人:罗思宜 电 话: 158****6626 传 真:/ 电子邮件:****@163.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市﹒浏****广场13栋703-803室 项目负责人:曾娟 项目组其他成员:何杉林、苏琼 电 话:152****4805 传 真:****000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区﹒**市****建设局 地 址:**区潇水中路169号 电 话:0746-****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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