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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核准福****基地项目(金垂一期扩建)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的请示》(福宁时代〔2026〕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2026年7月31日-8月3日,****政府****中心组织召开了该项目申请报告函询评审会,形成了会议纪要(〔2026〕6号),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会议纪要精神进行了修改完善。****公司已出具《关于福****基地项目(金垂一期扩建)110千伏接入系统方案的批复》(宁电发展〔2026〕73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福****基地项目的需要,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该项目(项目编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闽(2026)**市不动产权第****980号)意见为准。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110****电站一座,建筑面积1460.35平方米,主变容量本期2x80兆伏安,远景3x80兆伏安。
四、项目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为4890万元。由****投资建设,其中项目资本金为489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100%。
六、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预案,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七、项目招投标:****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22〕667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八、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等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不动产权证书》(闽(2026)**市不动产权第****980号)、《宁****改革局关于福****基地项目(金垂一期扩建)110KV变电站工程初审意见》(宁区发改函〔2026〕30号)、《福****基地项目(金垂一期扩建)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知书》、《**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意见表》。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按照《****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26〕1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1号)和《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4号)有关规定,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基本信息,并在项目开工后主动配合现场核查。否则,相关信息将被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十二、请你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安全生产、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你司要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同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设施“三同时”,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县(市、****管理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强化属地安全管理责任,****能源局派驻监管机构,督促项目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发生安全事故,确保建设、运营安全。
十三、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6年8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