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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QGCTYZHPG2026[JS] |
| 彭水自治县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保家水厂供水管网工程、岩西水厂供水管网工程、龙塘供水管网工程、桑柘供水管网工程、珍加供水管网工程、石盘供水管网工程、芦塘供水管网工程(打捆)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彭水自治县农村规模化供水项目-保家水厂供水管网工程、岩西水厂供水管网工程、龙塘供水管网工程、桑柘供水管网工程、珍加供水管网工程、石盘供水管网工程、芦塘供水管网工程(打捆)”答疑及补遗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一:1、专用条款第15.2.1 ……若出现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后的内容超出承包人资质或能力范围的,发包人将另行依法招标选择承包单位,无需征得承包人同意。此条款“超出承包人能力范围”不具备客观衡量标准,业主有较大解释权,建议业主明确。 2、专用条款第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合同约定可调价的时间范围为“实际开工起”至“合同约定工期结束”,对因发包人原因存在工期延误导致物价波动的调整约定不明,请业主明确。 3、专用条款22.1.2(13)承包人拖欠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工资或报酬,导致其工人或所雇人员向有关部门投诉、控告、检举或以聚集等方式讨要工资或报酬的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节,按违约金额 200000元/次支付违约金。22.1.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5)发生 22.1.2(13)目的情形 2 次的。只要发生民工向有关部门讨要工资报酬的情形2次以上,发包人就有权解除合同。本项目7个打捆项目均位于乡镇,极易引发相关情况。如果出现不合理的举报情况,如何处理如果因为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拖欠,又如何处理建议业主删除解除合同的条款。 4、专用合同条款22.违约,发承包双方违约责任严重失衡,希望业主能酌情减少承包人违约罚款金额和占比。 5、本项目招标工期365天,因本工程工期短,战线长,途径乡镇多,是否可以**工期。 答:1、① 变更内容涉及的专业工程,超出承包人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载明的资质类别及等级范围;② 变更内容的技术难度、施工工艺、安全风险等级,超出承包人已完成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对应的履约能力范围;③ 变更内容涉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需专项许可的业务,承包人无对应专项许可资质等。 2、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导致的物价波动,按合同约定的价格调整方式执行。 3、见专用合同条款22.2.6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4、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相关违约情形需要支付的违约金进行约定,此项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5、本项目为民生工程,考虑到项目的特殊性,各潜在投标人作为有经验的 施工单位,应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及施工能力,对本项目施工进度进行严格的预判,此项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作调整。 问题二:1、专用合同条款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建议增加前提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才应产生违约金。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累计计算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请问是按照单个乡镇的合同额计算还是按照整个打捆项目的合同额计算建设调低单日逾期违约金金额,总限额调低至累计计算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否则,合同条款违约责任重,显失公平。 2、合同涉及多个乡镇,后续可能存在结算审计时间不定等情况,请业主明确一个暂定审计时间,若未审计完成,暂按监理及发包人审核的金额作为基数支付。 17.5.3 审减效益费:政府抽审审减,主要为审计原因,风险全额要施工方承担,不合理。建议删除此条款。 3、18.9.1试车费若为完工验收后产生,相关费用是否应由业主承担请业主明确计量清单中是否包含该费用。 4、条款22.2.6发包人违约尤其是拖欠支付,仅支持工期顺延,不支持费用索赔,且无违约资金成本,条款不公允,建议业主增加费用索赔条款。 答:1、按照单个乡镇供水管网工程的合同金额计算。 2、后续审计时间根据项目进度进行,关于工程款支付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专用合同条款中已明确审减效益费基本审核费部分由发包人承担。 3、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4、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三:1、条款15.4 中,变更的估价原则,此条款没有考虑出台最新定额的情况,建议新增条款,如变更内容时有最新的《**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定额,变更的内容使用最新的预算定额和配套定额。 2、条款15.4.3第(四)(2)②中,开标当期《**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有的,按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相同材料单价的最低值执行;此条款显失公平,建议使用相同材料单价的最高值或平均值执行。标书代写 3、第八章第6条中,投标人不是中小型企业的,“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型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须达到40%以上”。请问这里的合同分包仅是指劳务分包,还是不限于劳务分包合同、材料采购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等份额须达到40%以上 答:1、若工程变更时内容实施时,**市已发布最新版本的《**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配套定额,变更部分的计价优先适用最新版本的定额及配套文件。 2、此条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不仅限于劳务分包,依据政策性文件的规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须达到本工程合同金额的40%以上。 问题四:条款7.1中,道路通行权及场外设施约定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能否改成道路通行权及场外设施约定的费用由发包人自行承担 答:本项目道路通行权及场外设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的措施项目费中,由承包人包干使用。 问题五:1.专用条款17.3.3(2)4承包人办理第一个月工程进度款结算时,须提供民工工资账户。一旦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包人除书面要求承包人处理外,可暂缓支付进度款。若非施工方原因,如下游分包拖欠,此条影响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应影响工程进度。建议删除此条款。 2.专用合同条款7.1道路通行权及场外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办理并自行承担费用。请问该部分是否包含在合同计价中另请业主将此条修改为发包人配合承包人办理。 答:1、合同条款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本项目道路通行权及场外设施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的措施项目费中,由承包人包干使用。 问题六:1、专用条款第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24 个月(从各乡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本工程系打捆项目,各乡镇完工验收之日可能会不同,请进一步明确是否各个乡镇分别计算缺陷责任期。 2、专用条款17.3.3(2)3全部乡镇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申请,****财政局结算审定并完善相关资料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完工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无法通过完工验收的,质保期到期后,质保金应退回承包人。请业主明确,完工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无法验收,除质保金外,工程进度款从85%-97%之间的款项如何支付 答:1、本项目为7个独立乡镇供水管网工程打捆招标,缺陷责任期按每个乡镇工程分别计算,每个乡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单独计算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 2、若工程完工后,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通过完工验收的,自工程完工满12个月之日起,发包人应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审核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不受项目是否完成验收的限制。 问题七:关于缺陷责任期的疑问:招标公告是12个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24个月,专用合同条款是24个月,前后矛盾,请招标人予以明确。 答: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统一按24个月执行,按各乡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及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问题八:专用条款17.3.3(2)3全部乡镇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工程结算申请,****财政局结算审定并完善相关资料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金额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完工后非承包人原因造成项目无法通过完工验收的,质保期到期后,质保金应退回承包人。 此处前半段描述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才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而后半段描述“无法通过完工验收,质保期到期,质保金退回承包人”,存在矛盾之处,请进一步明确后半段的情形工程款支付的方式。 答:若工程完工后,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无法通过完工验收的,自工程完工满12个月之日起,发包人应支付至已完成工程审核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不受项目是否完成验收的限制。 问题九:专用条款第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24 个月(从各乡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起开始计算)。本工程系打捆项目,各乡镇完工验收之日可能会不同,请进一步明确是否各个乡镇分别计算缺陷责任期。 答: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统一按24个月执行,自各乡镇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计算,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专用合同条款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及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问题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三)承诺,是否包含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可以不额外提供承诺书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已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可不再另行提供。 问题十一: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分包约定内容可否填写“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可以。 问题十二:请问********公司****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且有1000多万股权冻结到2028年,因为不能履行保函的见索即付,拒绝赔付。 相关业主方在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中直接将********公司****公司回避名单,拒绝********公司所出具的保函。由此可见********公司的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根本无能力是存在很大问题的。请问以********公司目前的被执行和不履行投标担保责任的情况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 问题十三:请招标人提供带限价的工程量清单。 答:详见补遗部分。 问题十四: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需要,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因此,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佐证投标人在该业绩中的自身工作分工。 问题十五:我公司业绩为epc业绩,我公司与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竣工验收报告中****公司盖章,请问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吗 答:需要。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因此,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佐证投标人在该业绩中的自身工作分工。 问题十六:公园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十七: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请问竣工证明材料只能是上述几种吗例如竣工报告、完工证明、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和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材料符合要求吗 答:业绩证明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问题十八:投标文件格式中下划线上、空格处、表格中无需要填写或无法填写内容的,是填“/”或“无”还是可以不填(空白),对此有无要求 答:可以,无要求。 问题十九:我公司业绩为三个项目合并招标,三个项目合起来满足业绩要求,但分别签了三个合同和分别验收,****公司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二十: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不需要,本项目仅设置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二十一:燃气管道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二十二:业绩要求的竣工时间是指竣工验收时间吗 答:是指竣工验收合格时间。 问题二十三: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需要在共同投标协议职责分工中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答:联合体协议中已明确,不需要再单独承诺。 问题二十四: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证明材料无特定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提供的说明不得降低或者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不得影响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结算等正常履约。且以下情形不得作为说明的依据:①亏本让利,②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③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④类似项目业绩。 问题二十五: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的,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吗 答: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单项最高限价中金额为零,清单综合单价报价可以为“0”,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 问题二十六:****水厂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二十七: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施工业绩符合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二十八:母子公司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吗 答:可以。 问题二十九:请问招标人是否委派业主专家参与评标吗 答:****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三十: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运行服务机构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纸质投标保函正本,并书面通知相关金融机构本项目准予提前注销纸质投标保函。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金融机构协商。保函原件上需要加盖正本吗 答:拟提交纸质保函原件需标记正本。 问题三十一:乡、镇供水厂及供水管道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三十二: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全部施工任务,联合体组成成员单位负责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该分工是否满足该项目的要求 答:不满足,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质条件,其工作分工只能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划分工作范围,“项目管理和技术支持”属于总包方内部的职能管理范畴,不能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独立分工内容。 问题三十三:财务报告可以只提供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吗 答:可以。 问题三十四:老旧小区室外环境改造施工业绩满足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三十五: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本项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开展招标工作。欢迎各投标人参与投标。 问题三十六:高标准农田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三十七: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2家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完成施工内容,请问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2家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质条件,其工作分工只能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划分工作范围。 问题三十八: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可以。 问题三十九:在职的已退休的注册人员,其社保局出具的养老证明已无法提供,该类人员是否可以用退休证、注册证及在本单位注册的证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 问题四十:本项目是异地评标吗 答:不是。 问题四十一:现在除了没有警戒线和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问题四十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已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可不再另行提供。 问题四十三: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部分单项报价是指单项工程的合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还是清单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提供合理说明呢 答:本项目仅设置投标总报价异常低价警戒线。 问题四十四: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需要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养老保险的期限以招标文件的要求为准)递交。 问题四十五:专业分包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不满足。 问题四十六: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深度查询截图吗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四十七:共同投标协议中可以约定联合体各成员完成工程量的百分比吗 答: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资质条件,其工作分工只能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前提下划分工作范围。 问题四十八:市政桥梁施工业绩满足业绩要求吗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予以认可。 问题四十九: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和技****公司提供,****公司提供其中任一个人员 答:均可。 问题五十: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除电子招投标系统固定无法修改的格式,均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问题五十一: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 问题五十二:请问本项目委派业主专家吗 答:****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问题五十三: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等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是否有业代专家参与评标,不要模糊的回答****委员会。请明确回复有或者没有。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6、业绩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有单位盖的项目部章是否认可呢 答:1、可以; 2、可以;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承诺部分已包含和覆盖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可不再另行提供; 4、****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5、不是。 6、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投标 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3.业绩要求”,****委员会依据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评审后确定。 二、补遗部分 因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暂未审核完成,故现将本项目开标时间予以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 ****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