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现就 “某某器材库**工程招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经理资格、业绩“近三年(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仅限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日期为准)的加10分(业绩证明材料中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含资格条件业绩),满分20分。”修改为“近三年(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的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仅限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日期为准)的加10分(业绩证明材料中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含资格条件业绩),满分20分。”。标书代写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业绩“近三年(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3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仅限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日期为准)的加10分(业绩证明材料中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含资格条件业绩),满分20分。”修改为“近三年(2023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技术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至少1个(含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3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含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仅限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以竣工验收合格资料日期为准)的加10分(业绩证明材料中为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不含资格条件业绩),满分20分。”标书代写
二、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顺延说明标书代写
现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统一顺延:标书代写
原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原开标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原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8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调整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刘先生
联系方式:135****8454/182****4549
四、其他说明
1.其余内容不变,按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