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钧鞋业委托****于2026年3月编制《****公司华钧鞋业年加工80万双劳保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6年6月4日,****环境局**分局对该项目出具审批意见同意建设,审批文号:高环审表字【2026】57号。
取得项目环评批复后,根据国内外市场结合自身条件分析,华钧鞋业决定分期建设,****公司华钧鞋业年加工80万双劳保鞋项目(一期)(以下简称:一期项目)占地面积6854m2,总建筑面积10330m2。包含租赁的车间、办公楼等地上建筑物。一期项目购置注射鞋生产线、拉帮线、包装线等设备9台/套,设计年产劳保鞋60万双。项目劳动定员40人,全年工作天数300天,实行单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企业于2026年6月14日填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一期项目的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于2026年6月20日竣工。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6年7月6****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785-2026-115-L)。
根****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环规环评函[2017]4号)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建设单位于2026年6月-2026年7月组织调试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验收范围是华钧鞋业“华钧鞋业年加工80万双劳保鞋项目(一期)”环保“三同时”建设情况。
一期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至2026年7月15日。调试稳定期间委托鲁科(潍****公司依据验收监测方案于2026年6月23日-6月24日开展了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监测。
建设单位通过现场勘察,在查阅相关技术资料基础上组织编制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在经过现场勘查、与环评报告内容及鲁科(潍****公司出具的验收检测报告比对的基础上编写完成本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