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沙土液化气储配站建设项目 | |
| 审批文号 | **** | |
| 审批文件 | ||
| 批复机关 | ||
| 批复时间 | ||
| 受文单位 | ||
| 项目法人 | **** | |
| 内容摘要 | 建设地点 | **市****社区 |
| 建设内容 | 占地约1.4969公顷,建设容积为1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2个、5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残液罐1个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另二甲醚储配站为备案项目,请按项目备案程序办理。 | |
| 建设规模 | ||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沙土液化气储配站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
****改革局:
《关于****沙土液化石油气、****储备站核准的请示》(金发改产业〔2017〕44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能源局关于**市天然气“县县通”实施方案的批复》(黔发改能源〔2017〕956号)要求,为不断提升地方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积极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同意建设****沙土液化石油气储配站项目。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社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占地约1.4969公顷,建设容积为10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2个、5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残液罐1个以及相应配套设施。另二甲醚储配站为备案项目,请按项目备案程序办理。
四、项目总投资3108.72万元,全部为业主自筹。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厅关于****沙土镇液****储备站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国土资预审函﹝2017﹞52号)、《****规划局关于对沙土镇液化石油气、****储备站建设项目选址初审意见的函》(金规函﹝2017﹞14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七、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土地使用、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八、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对招投标有关规定对项目应招标内容进行招标。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