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陆浑湖环湖旅游基础设施(南屯村道路、抢险应急道路)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8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8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487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郭春艳、豫241****57732
地 址:**省**市**纸房镇伊东新区**水岸1号楼楼下门面房
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公司
成 交 价:****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项目经理及注册编号:任林巧、豫241****95165
地 址:**伊东新区**路与大禹路交叉口西北角恒基雅苑(水景园)7号楼一单元201号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跃战、邢京卫、宋**(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一标段:5844.00元;二标段238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接受邮寄、传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省******客运站三楼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先生 175****5628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名称:中科****公司
地址:******开发区冬青街46号B区014号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齐先生 187****7891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