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运输车租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2026-JKELJD-F4010)(第1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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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无人运输车租赁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

我部拟对无人运输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需求公示,特邀请供应商为我部提供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无人运输车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12万元

(二)技术要求:

1.使用无人运输车持续运载物资服务,包括:3台无人货物载重运输车,每日持续为固定点位运送物资不少于2趟,使用地面坡度20(真实夹角)。

2.每台车辆载重≥1吨,容积≥6立方米,满载最高时速≥40公里/每小时。

3.满电续航≥180公里,满载时≥120公里,支持快速充电(电量从0至100%)≤6小时。

4.搭载L4级自动驾驶系统,能在公开道路自主驾驶。

5.配备不少于12个高清摄像头和1至2个LiDAR,感知距离最远不低于160米,支持360度无死角感知。

6.采用车规级Orin计算平台,支持视觉BEV与OCC算法。

7.配备多传感器融合、北斗定位、北斗导航、线控底盘、支持7*24h运营。

8.中标方需提供无人运输车充电、保养、维护和清洁等服务。

9.可在温度-30至45℃之间以及雨雪、涉水、扬尘、浓雾等环境下稳定工作。

(三)商务要求:

1.预算价格:12万元(含包装、运输、充电、维护、保险等费用)。

2.产品数量:3台。

3.付款方式:1.付款进度:签订合同后,待服务产品交付验收合格、稳定运行满30天,开具发票后,凭收货凭证及发票3个月内支付全部服务费的95%,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于产品运行满1年使用周期后无问题再支付;2.监督与违约:无正当理由延期交付,按合同规定处罚;3.付款渠道:****银行转账。

4.交付时间:合同签订10日内。

5.交付地点:**省**市、**市、**市各1台。

6.售后服务:1.运输与验收:免费运输至客户指定地点,现场完成数量、外观、配件及资料的全面验收;2.免费向客户提供车辆使用、控制和应急处置教学培训。3.故障响应:2小时内响应故障电话并提供处理意见;电话无法解决时,6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置解决故障,24小时内无法解决的提出备用车辆保障客户使用。4.每年每辆车提供不大于3次演示(技术人员到场演示或讲解)。

7.质量保证:1年服务期限内因产品质量、自主运行期间问题,免费上门维修或更换;中标方应当为本合同项下无人运输车投保产品责任险、无人车专属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应明确承保自动驾驶系统设计缺陷、软件漏洞、算法误判、传感器失效等技术原因引发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不得将软件、算法风险列入除外责任。单台产品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均不低于500万元。保额期限完整覆盖本合同履约周期,中标方应将投标方列为附加被保险人,并向投标方提交保险单复印件。保险承保范围限定合同约定封闭作业区域;车辆超出设计运行区域驶入市政公共道路发生事故,不属于保险赔付范围,全部损失由中标方承担。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由中标方予以补足。中标方可另行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作为补充。)

8.备品备件:标配:车辆操作软件、钥匙、货物捆绑加固装置。

9.安全问题:车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自动驾驶过程出现缺陷、故障、失效、误判等情况导致运输物资损坏或人员伤亡,由中标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10.保密要求:严格遵守保密要求,签署保密协议并对生产、运输、售后、财务等环节人员开展保密教育。

(四)其他需明确事项:

1.采购方式:简易询价。

2.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3.项目分包:不得分包转包。

四、公示时间

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8月28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生产加工专业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4****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7)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对公示的参数有意见建议的,在公示有效期内提出,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意向公开建议反馈表》扫描后采取邮件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邮箱:****@163.com。

2.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2. (1)报价文件须密封;(2)文件内容按要求签字盖章,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完全满足商务技术要求。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成浩

电 话:186****0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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