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6-JQ48-F9027)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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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为确保采购项目公平公正,现采取网上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形式,进行需求复核工作,将采购需求公开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医院合理用药系统采购1年维保服务,包括临床药学和用药监测两个子系统和数据库的定期升级和维护、解决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等。

二、项目预算情况

预算金额5万元。

三、经费结算渠道

经院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医院财务保障室通过对公账户汇款或者支票结算。

四、关于组织实施采购的意见建议

(一)采购方式

直接面向市场采购。

(二)采购包划分

属于服务类项目,不进行分包。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军队采购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合同履约要求

1.服务要求

(1)日常服务:提供7*24小时即时响应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远程指导及现场服务等形式,48小时内解决用户需求。应对不同程度的故障提出不同级别的解决方案,确保医院相关业务办理不停顿。(如不能及时解决故障,****公司进行排查处理,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2)现场服务:供应商技术人员接到故障通知后,如需现场维护,7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供应商应在故障排除后当日内向院方提交故障处理分析报告,并提出具体可操作的预防措施建议。针对医院信息系统升级、大项****医院提出技术保障需求时,必须至少派1****医院指定时****医院至少提前24小时通知供应商到达现场保障)。(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3)巡检服务:供应商应定期(至少每季度一次)组织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对本次维保的所有产品运行状况进行预防性巡检维护,并提供书面巡检报告。

(4)升级和培训服务:提供系统和数据库升级服务(不少于2次/年);用户基础数据维护服务(不少于1次/年);电话回访服务(不少于4次/年);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人员培训,确保医护药人员能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和使用。

(5)其他服务:如遇机房或服务器搬迁,提供系统和数据库迁移服务;与HIS系统更新保持一致,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供应商应提供系统维保相关文档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系统使用手册、巡检记录、培训记录等。

(6)服务时间:1年。

2.验收交付

(1)服务期满后,医院对供应商交付的服务成果进行现场审定验收,认为服务成果达到服务要求的,应当验收通过。服务成果未达到服务要求的,医院应书面通知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补充修改或重新提交的服务成果文件,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医院给定的合理期限内,经过补充修改或重新提交的服务成果仍不能提供符合服务要求,则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其它单位补充修改或重新提交服务成果,供应商应承担因另行委托而产生****医院造成的损失。

3.交付实施要求

(1)服务实施的期限:1年(首次维护服务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服务实施的地点:**市市区。

(3)服务实施的方式:现场服务。

(4)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在中标后7日内提供系统厂家源代码及数据库升级维护授权相关证明材料。

4.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立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医院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医院有权从合同尾款中扣除。

5.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医院预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满并验收合格后,****医院提交发票、验收报告等结算材料,医院在3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70%。

6.报价要求和专利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应当包括合理用药系统1年维保服务的费用和税金。供应商对同一项维保服务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均视为无效。

(2)专利及知识产权:投标供应商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资料。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违约责任

(1)按照服务要求中的日常服务、现场服务和其他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未经院方同意,延迟履行服务要求中明确的服务内容时,应当向院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延迟履行违约金每天(不足24小时按1天计)按合同金额的1%计算。

按照服务要求中的巡检服务、升级和培训服务要求,中标供应商未经院方同意,在服务期内指定服务次数未达到服务要求的,应当向院方支付违约金,缺少1次/项服务的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1%计算。

如果违约金累计金额达到合同金额的10%或因延期履行影响院方任务实施时,院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院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中标供应商应当给予足额赔偿,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合同总额的20%计算赔偿金。

(2)中标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院方或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中标供应商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按合同总额的20%计算赔偿金。

(3)院方需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每迟付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延迟履行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金额的10%。

(4)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合同,该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受影响方应尽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影响。如法律对不可抗力有其他规定,或合同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本条款不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8.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院方和供应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诉讼解决。因诉讼产生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代理费、鉴定费、评估费用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9.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六、公示时间:2026年8月25日—2026年8月31日

七、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意见建议,请在在公示期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提出,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采购机构邮箱:****@126.com。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孙先生

电 话:136****3579、139****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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