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主题分类:国土**、能源 | |||
| **** | 成文日期:2026-08-20 | |||
| ****征收土地预公告 | 发布日期:2026-08-21 | |||
| 梅市府征〔2026〕23号 | ||||
梅市府征〔2026〕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市**区程江镇大和村第五、******社,程江镇大塘村第一组、第七组、******社,程江镇横岗村第一组、第二组、第五组、第八组、******社,梅南****经济**社,梅南镇**村一队、******社,梅南镇新塘村坝尾、黄角、上塘、下塘、三八、******社,梅南****经济**社,梅南****经济**社,畲江镇****经济**社,畲江镇径心村第一、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八、第十九、第二十、******社,畲江镇**村第四、第五、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社,畲江镇双螺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社,畲江镇双坪村第四、******社,畲江****经济**社,****联合总社、畲江镇****联合社,水车**美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社,水车镇礤下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社,****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区程江镇大和村、大塘村、横岗村,梅南镇**村、**村、新塘村、轩内村、轩外村,畲江镇成山村、径心村、**村、双螺村、双坪村、双溪村、叶华村,水车**美村、礤下村。[详见汕昆高速公路**新亨至**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段)新增用地勘测定界图(局部1—7)(SMGSMXXZ1—7)]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4.8991公顷(73.4865亩)。
四、公告期限:2026年8月24日至2026年9月4日。
五、工作安排:2026年8月25日至2026年9月7日,****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进行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共同确认。
六、其他事项: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于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汕昆高速公路**新亨至**畲江段及梅汕高速公路**程江至畲江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段)新增用地勘测定界图(局部1—7)(SMGSMXXZ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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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