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石郎线两侧防洪排涝工程
招标序号:LD[2026]064号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1日
招标人:****
受委托建设单位:**市**区****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泮良英、周毅、叶蓉 联系电话:0578-****236/139****672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1、中标候选人:****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陶连娟 证书编号:浙233********10601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陈羽 证书编号:浙233********26563
预中标价:大写:柒佰陆拾叁万贰仟玖佰伍拾玖元整(¥:****959.00元)
工 期:255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施工须在2027年汛期前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信用等级:A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 | **县大寨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二标段 | **陶庄****公司 | 合同金额:****6723元 完工(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6月10日 |
2、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翁仁花 证书编号:浙233********07028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杨建根 证书编号:****165758
预中标价:大写:柒佰玖拾壹万陆仟陆佰柒拾柒元整(¥:****677.00元)
工 期:255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施工须在2027年汛期前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信用等级:A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公司 | **县小港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 | **县****公司 | 合同金额:****89200元 完工(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5月27日 |
3、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许春梅 证书编号:浙133********04497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邬明跃 证书编号:浙233********03283
预中标价:大写:柒佰肆拾万伍仟伍佰玖拾玖元整(¥:****599.00元)
工 期:255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施工须在2027年汛期前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信用等级:A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公司 | 新陡门闸站改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 ********公司 | 合同金额:****26800元 完工(竣工)验收时间:2025年12月8日 |
4、中标候选人:******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黄鹏飞 证书编号:浙233********09256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冯玲玲 证书编号:ZC331****503865
预中标价:大写:柒佰肆拾肆万玖仟捌佰叁拾伍元整(¥:****835.00元)
工 期:255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施工须在2027年汛期前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信用等级:A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公司 | **县百步亭流域(于城镇片区)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 ****政府 | 合同金额:****123元 完工(竣工)验收时间:2023年4月7日 |
5、中标候选人:**三合****公司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周焕宇 证书编号:浙233********315666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季丽英 证书编号:B****0769
预中标价:大写:柒佰贰拾陆万陆仟柒佰壹拾壹元整(¥:****711.00元)
工 期:255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施工须在2027年汛期前完成)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信用等级:A
| 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三合****公司 | **县毛垟溪、梅溪流域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 庆****公司 | 合同金额:****672元 完工(竣工)验收时间:2024年1月31日 |
公示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4日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市公共**交易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735。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时 间: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