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基础设施段**南站**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基础设施段**南站**专用线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西**拉日铁路**南站工务工区东侧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全线铺轨长度3.202铺轨公里,牵出线工程1.304铺轨公里,装车线工程1.898铺轨公里。铁路专用线于**南站站房对侧工务工区走行线接轨,新设道岔侧股端引出后,设R=300m反向曲线走行约250m****园区内。园内**尽端式货物装卸线2条,有效长分别为815m、817m,配套建设仓储、装卸、生产设备等设施。同时改造**南站北侧咽喉,自既有3道引出后**牵出线1条,有效长为769m。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135****0279
联系人:杨普荣
地址:**自治区**市堆龙**区****创业园A栋10楼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公司
地址:****市城****花园A区东3排1栋3号
联系人:廖明茹
联系电话:173****0462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1、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链接。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八、公众意见提出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