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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法庭审判用房项目绿色建筑预评价及验收咨询服务绿色建筑预评价及验收咨询服务澄清公告 |
| 本公司于2026年08月15日发****法院法庭审判用房项目绿色建筑预评价及验收咨询服务绿色建筑预评价及验收咨询服务(以下简称"原公告"),现做出如下澄清: |
| 澄清与修改的内容:本次澄清对本项目的评审办法做出调整:删除原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4.2.2(1)人员资质评分标准中“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得2分”的要求。 人员资质评分标准调整为: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的得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主持过类似绿色建筑预评价或验收咨询服务项目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满分6分。 3.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提供一个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本项满分12分; 注:须提供人员社保(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记录)、职称证书。” 采购人:**** 时间:2026年8月21日标书代写 |
| 除上述澄清外,原公告其余条款仍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