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皮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公示
****拟在江****工业园区垂高二路以北、平高五路以东建设******县皮革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县皮革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性质:**;
(4)项目投资:72000万元;
(5)建设地点:江****工业园区垂高二路以北、平高五路以东;
(6)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78亩,总建筑面积25760平方米,其中厂房15000平方米;成品原材料仓库7500平方米;办公楼2800平方米;危废仓库200平方米;五金仓库200平方米;机修房20平方米;回收塔操作室20平方米;门卫室20平方米;回收塔基础及罐区基础3800平方米;污水处理池700平方米;厂区路面7000平方米等道路、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溶剂型PU合成革、无溶剂PU合成革、水性PU合成革3种产品,形成年产3600万米PU合成革系列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方总 联系电话:158****110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青****公司
联系人:龚工 电话:159****3972
邮箱:****@163.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网站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https://pan.**.com/s/18AlrLylk3cdxRhB1ciclAQpwd=qp4q 提取码: qp4q
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本,请在公示期内,与环评单位联系。欢迎社会公众来电查询。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
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com/disk/home#/allpath=%2F vmode=list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填写公参调查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在本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
建设单位:****
时间: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