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单位 **近海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作业船舶租赁 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采购项目开展询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相关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采购**近海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作业船舶租赁服务,用于开展**近海海洋生态趋势性监测、典型生态系统调查、海洋生态灾害监测等工作,船舶类型要求为快艇。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近海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作业船舶租赁服务
2.采购单位:****
3.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4.采购方式:公开询比价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政府采购项目。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合计78000元,具体按以下单价控制价:
1.采购品类/内容:
采购快艇Ⅰ、快艇Ⅱ两种类型船舶开展**近海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作业。其中:
(1)快艇Ⅰ:主要用于**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灾害调查、海洋环境监测;
(2)快艇Ⅱ:主要用于**近海海域海洋生态灾害调查、海洋环境监测。
2.规格参数及数量要求:
所采购租赁船舶类型、技术参数、相关要求及采购数量具体见下表。
3.交付/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底结束。
4.质量标准:
(1)供应商应确保船况良好,船舶证书及检验证书、船员证书(适用时)有效,船舶须配备消防、救生、卫星定位和通讯等设备,须具备AIS、锚灯等必要配置。
(2)供应商应安排合格、经验丰富的操作人员,随船负责船舶的操作与维修保养。船舶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驾驶员、机械故障等影响船舶正常使用的情况,供应商应在1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更换同配置的其他船只以保证采购**常用船。
(3)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符合条件的船只并按时抵达甲方指定的海域。
(4)供应商应协调登船及靠岸码头,保障监测调查人员上下码头便利。
5.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实际租赁费以完成工作量方式计算。鉴于海上作业存在不确定因素,具体结算费用依据船型、航海距离、工作量等实际完成的工作情况与约定的单价计算,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双方签认的《租赁船舶作业确认单》为准,按次或每月进行结算。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可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具备本项目对应经营资质、供货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无经营异常记录(需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备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6.专项资质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业务范围应包括“船舶租赁”“租船服务”或“船舶服务”。
1.报价文件组成(全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整,封口处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报价的,需同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证书;
(3)信用中国、**或**查询结果。
(4)报价单:报基于前述控制价的折扣率(折扣率应≤100%),投标报价=船费控制价×折扣率;本次报价为含税全包闭口价;
(5)服务方案:包括提供满足采购方需求的船舶信息(包括船舶证书及检验证书)、船舶驾驶人员信息,如船舶非供应商所有,供应商应提供有权使用船舶的授权证明。
(6)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承诺书。
2.报价规则:本次为一次性闭口报价,采购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3.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4.无效报价情形: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材料缺失、未加盖公章、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采购需求的报价文件,均按无效文件处理。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19日】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8月22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任何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3.递交渠道:快递密封邮寄递交。外包装清晰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以采购方实际签收时间为准;快递延误、丢失、破损等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递交详细地址:**省**市**区云岭路27号,****,王强,150****5467
1.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最低有效报价成交法。****小组,对所有有效报价的供应商资质、技术参数、质保服务、报价金额等内容综合评审。
2. 取消参与资格情形: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合理成本、存在恶意低价竞争、资料弄虚作假、无法满足采购核心需求的供应商,直接取消参与资格。
3.结果通知:评审完成后,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电话或书面告知成交结果;未成交供应商不再单独通知。
采购单位:****
联系人:王强
联系电话:150****5467
联系地址:**省**市**区云岭路27号
1.本公告仅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未尽事宜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本次采购公告延期、调整采购需求或终止本次采购;且无需向供应商承担任何责任。
3.供应商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认可本公告全部条款及本次采购相关全部要求。
4.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报价资料均需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参与及中标资格,并纳入失信名单。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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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