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
本次施工主要内容为**市双凤镇农副产品冷藏库项目等内容。
★二、技术服务要求:
1、工程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参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4、成交供应商需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及采购人要求进行施工,且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材料要求:施工过程中,施工主要材料须满足国家标准或相关的行业标准,必须是合格产品,施工主要材料须经采购人或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所有材料均为符合国家质检部门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的全新货物。
6、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境保护要求:施工须符合施工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管理,服从采购人相关管理要求,保持环境清洁,做到工完场清,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做好安全文明施工。
7、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提供本大条全部内容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施工要求:必须满足现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实施,并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
施工场地整洁卫生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本项目服务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三、商务要求及其它要求
1、工期:120天 。
2、质量保修期:一年。
3、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拨付合同金额30%作为启动资金;
2.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完成70%的工程量时,可申请拨付至合同金额的50%。
3.项目通过镇村验收及**市级验收后,可申请拨付至合同金额的70%;
4.由施工企业据实编制项目竣工结算资料,项目所在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
对结算造价进行审核认定,项目结算通过审核后,乙方向项目所在镇缴纳3%的工程质
量保证金后,可按照审定金额拨付至100%。
备注:工程质量保证金于质保一年期满且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项目所在镇退还(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合同金额的2%)乙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到甲方,也可使用保函支付。项目经市级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和民工保证金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4、验收:按国家相关规定及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注:★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或不响应视为无效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