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照《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7月,****委托****承担“********石厂****二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使利的原则,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石厂****二矿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石厂****二矿项目位于**市西南方向(方位227°)约54公里处,行政区划归属**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9°8′00″、北纬40°50′15″。该项目实际总投资5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6.5万元,主要开采矿种为石灰岩,设计开采规模为100万吨/年。在开采工艺上,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模式,以穿孔爆破方式采剥矿岩,并严格执行水平台阶布置与纵向采剥法,按照自上而下逐层开采的顺序进行作业。
二、报告初稿网络链接
********石厂****二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xKj7DJ6KNk4GXtQb2gh9BA 提取码: s61i
三、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和途径
项目现场放置有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索取或查阅报告书,如需要,也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索取补充信息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并可向环评单位咨询关心的内容及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阿克****工业园区1号 联系电话:181****1818 联系人:陈矿长 | 评价单位:**** 联系地址:****地区**市****社区**街7号银基王朝小区4号楼704室 联系电话:133****3710 联系人:范工 | |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评价范围内所有公众和单位,公众提出意见应与环境保护相关,主要涉及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是否有促进作用、项目占地及规划是否合理。项目建设单位对周边环境影响程度,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项目建设持赞同或反对的意见(如反对请简要说明理由)等,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下姓名和详细的联系方式。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为第二次公众参与,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提交或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七、公示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8月22日-2026年9月4日,公示时间为10工作日。如有意见,您可以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采纳,未采纳的意见给出未采纳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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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