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园区****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兵****园区****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 已由 ****开发区****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以兵霍管经发发【2026】67号批准建设, ****政府,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生产建设兵团﹒四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四师六十二团九连
3.项目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03400㎡(155.10亩),总建筑面积23915.01㎡,其**状建筑(构筑)物18047.79㎡,**建筑(构筑)物5867.22㎡,包括**槽车废水池、初次沉淀池等17个单项工****处理厂总图的工艺阀门、闸门、流量计、消火栓及各类管线(包括此次**建构筑物连接管线以及与现有建构筑物的连接管线)及管道附件等;改造原预处理间、原AAO池及膜生物反应池、原重力浓缩池等设备设施。
4.标段工程规模
(1) ****001001 **兵****园区****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标段工程规模】:该项目占地面积103400㎡(155.10亩),总建筑面积23915.01㎡,其**状建筑(构筑)物18047.79㎡,**建筑(构筑)物5867.22㎡,包括**槽车废水池、初次沉淀池等17个单项工****处理厂总图的工艺阀门、闸门、流量计、消火栓及各类管线(包括此次**建构筑物连接管线以及与现有建构筑物的连接管线)及管道附件等;改造原预处理间、原AAO池及膜生物反应池、原重力浓缩池等设备设施。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001001 |
**兵****园区****处理厂提质增效项目(EPC总承包) |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设备及安装调试、工程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施工图设计(含主体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等)设计交底、施工及验收配合及设计变更等,以上内容通过评审、图纸审核等并提交最终成果文件。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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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业绩要求: (1)、施工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及相关公示网站链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上资料时间均应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范围内)。 (2)、设计单位: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完成1项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扫描件); 3、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单位须具有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注:设计单位需同时具有①+②、或仅③。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总承包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施工负责人可同时担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①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 6、其他要求: (1)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2023年1月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1****银行资信证明(以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2)信誉要求: ①、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需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上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在3年内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等问题(自拟格式承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②、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由项目****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③、区外企业若中标须登录**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分公司不得报名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标书代写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手机移动CA数字证书或介质CA数字证书,通过APP扫码或插入介质CA数字证书后,登录兵团公共**交易系统填报基本信息,信息审核后在兵团公共**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电子标服务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8月23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8月28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生产****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下载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0时30分 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BTTF)在兵团公共**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系统提示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6年09月14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第四师不见面开标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手机CA移动证书或实体CA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超过领取时间将无法领取。自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请持续关注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信息,如有发布答疑澄清文件,请领取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受理异议的渠道及方式:如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联系人:欧阳富,电话:130****988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翠、王学伟,电话:135****7696、189****5698)
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 号)相关规定,各交易主体可通过电子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鼓励交易主体采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缴存各类保证金。 如在电子保函申请、使用、查询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撑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512-****8553、0991-****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生产建设兵团公共**交易信息网和第四师﹒**市网站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生产****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建设局
监督部门联系电话:0999-****979
十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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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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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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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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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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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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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兵团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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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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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环保大厦1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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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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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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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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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翠、王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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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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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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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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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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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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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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