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集团相关管理规定,****就校内****超市经营场地)开展公开招租,现将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租赁标的坐落于**省**县定城镇见龙大道629号****校内北侧铁皮房,建筑面积335.88㎡,房屋为铁皮结构,按现状交付。
****超市零售经营,经营范围限定预包装食品、饮料、日用百货、学生文具、生活用品等师生日常消费品类。未经出租人书面许可,不得变更租赁用途;禁止开展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项目,严禁转租、分租、转借标的。
租赁期限2年(含装修筹备期15天),装修筹备期正常计收租金。
1.含税月租金招租底价为人民币20000元,租赁期内租金不作递增。
2.租金执行先缴费、后使用原则,按季度预付。首期租金于合同生效且收到出租人开具的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缴至指定账户;后续周期租金需于下一租赁周期起始前、收到出租人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的,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履约保证金按中选成交价对应的1个月月租金计取。竞租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承租人需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补足至出租人指定账户。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结清全部应缴费用并完好交还租赁场地后,出租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发生违约行为的,出租人有权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
****学校自行组织,采取密封书面一次性报价方式,在资格审查合格前提下,最高有效报价对应的意向方确定为承租候选方。
(一)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意向方报出相同的最高有效报价的,相同的最高报价意向方以不低于上一轮报价再进行新一轮竞价,以此类推,第三轮结束后仍出现相同报价的,可以采取商谈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二)若仅征集到1家资格符合的意向承租方,其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的,可签订租赁合同。
(三)首次招租无合格意向承租方的,****集团相关制度规定处置。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23日起至2026年8月28日,工作日每8:00-12:00、14:30-17: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报名。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28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标书代写
(三)报名地点:********办公室。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谢先生,131****3156。
(一)集中答疑时间:2026年8月28日15:0015:30
(二)答疑地点:********办公室。
(三)未参加集中答疑的意向竞租人,可在报名截止前向联系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意向竞租人完成报名,即视同已完成现场踏勘,充分知悉租赁标的全部现状、瑕疵,自愿按标的现状参与竞租。成交后,中选方不得以标的现状与预期不符、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约、要求出租人整改或者提出索赔。
(四)租赁场地内遗留物品、杂物,由中选方自行清场,全部人工、清运、处置等费用由中选方自行承担。
(一)竞租时间:2026年8月29日10:00-11:00
(二)竞租地点:****指定会议室。
(三)参会要求:意向竞租方应当委派授权代表到场参加竞租会议,参会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未委派代表到场参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租资格。
竞租主体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一)法人主体: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加盖公章、出具时间距离报名当日不超过15日的《信用中国》完整信用信息报告;报告不得存在经营异常、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非法人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出具时间距离报名当日不超过15日的《信用中国》完整信用信息报告,报告不得存在经营异常、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自然人:提供本人捺印、出具时间距离报名当日不超过15****银行征信中心个人征信报告。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拒绝报名:①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存在未办结执行案件;②征信报告存在当前逾期、呆账、坏账、代偿、止付等未结清不良信贷记录;③近2年内贷款、信用卡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及以上;④存在信贷欺诈、重大欠税、金融行政处罚等严重失信行为,或提交虚假、篡改征信材料;⑤个人债务过高,偿债能力不足,存在欠租高风险;⑥曾承租出租人资产,发生恶意欠租、违约弃租,被纳入承租人负面清单。
(四)竞租人的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法律规定,须遵守属地及出租单位各项管理要求;经营项目如需行政许可,由承租人自行完成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
(五)租期内确需局部装修改造,须提前提交完整方案,取得出租人书面审批后方可施工;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涉及消防等法定审批事项,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租赁期满后,不可拆除的固定装修、构筑物无偿归出租人所有,可移动动产由承租人自行搬离。
(六)中选方自收到《成交通知书》起7个工作日内,须与出租人磋商签订租赁合同。本次招租公示所附仅为合同示范模板,出租人有权在不改变本次招租的实质性商务条件(租赁标的、租赁用途、租赁期限、竞租成交租金价格、保证金规则等)的前提下,对合同文本条款进行合理修订完善;中选方不得以示范模板后续存在文字修改为由拒绝签约。逾期未签约,视为中选方违约,自动丧失中选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人可顺位选择其他竞租候选方或重新招租。
(七)完成租赁合同签署、足额缴清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双方签署《租赁物交付确认书》后,出租人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付场地。
(八)租赁期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承租主体。
(九)承租人应当自行加装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全部费用自行承担;因未落实安全防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十)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宽带等全部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须自行安装智能水、电表,按学校规定标准按期缴费。
(十一)严禁承租人转租、分租、转让、调换、抵押租赁标的;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场地,全部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十二)因承租人自身原因,租赁合同履行未满1年即解除的,不再适用装修筹备期相关约定,承租人须按中选月租金标准据实计付全部实际承租期间租金。
(十三)承租人承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主体责任,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监督管理,落实门前三包,开展安全隐患自查整改;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四)承租人自行办理全部经营证照,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借用出租人名义对外开展经营、借贷等活动。
(十五)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承租人须按期清场搬离;逾期不搬离,按合同约定支付场地占用费,出租人有权依法收回场地。
(一)报名表: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交加盖公章报名表;自然人提交本人捺印报名表。
(二)主体证明材料:
1.法人: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非法人组织:加盖公章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然人:本人捺印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报名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本人捺印。
5.信用材料:单位提供加盖公章、15日内导出的信用中国完整报告;自然人提供本人捺印、15日内导出的央行个人征信报告。
6.竞租保证金缴纳凭证:竞租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报名截止前足额缴入指定账户,未按期缴纳视为报名无效。
缴款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工商银行**金盘支行
账号:220********24900232
保证金相关规则:竞租人缴保证金但不参与竞租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选竞租人的保证金,竞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选后放弃中选、逾期不签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生效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提示:全部复印件按主体类型加盖公章/本人捺印;提交资料不全、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无效。
(一)承租候选方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公示无异议确定正式承租方。承租方应于公示结束后,按要求时限内与出租方对接签订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自愿放弃租赁权,学校可重新招租。
(二)签订合同后,承租方按期足额缴清履约保证金,完成全部手续后方可办理场地交付;逾期不办理交付的,视为放弃租赁权。
(一)发布招租公告,公告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接收意向方报名,收取密封报价文件;
(三)组织现场竞租评审会,现场拆封审核报价,低于底价报价无效,现场公布报价结果;
(四)承租候选方公示,公示期为3个日历天;
(五)公示无异议确定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缴清履约保证金;
(六)办理场地交付,进入装修筹备及租赁周期。
(一)本次招租公告、****学校微信公众号、租赁标的物现场发布。
(二)本次招租附件文件包含报价表、授权委托书、合同示范模板、各类确认书、安全管理责任协议等,为本次招租不可分割组成部分。所附合同仅为示范版本,出租人有权在不改变招租实质性商务条件前提下对合同文本予以修订完善。意向竞租人参与报名,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接受前述安排,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公告及全部招租条款。
(三)本招租公告解释权归****。
附件:1. 报价表模板
2.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授权委托书
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4. 租赁合同(示范模板)
5. 租赁物交付确认书模板
6. 安全管理责任协议模板
****
202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