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40万平方英尺HDI板技改项目

审批
江苏-淮安-淮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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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375374T林益弘
宋俊庭****开发区
江****开发区富士康路16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40万平方英尺HDI板技改项目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2-C3982-电子电路制造
****开发区 富士康路168号
经度:119.155250 纬度: 33.599640****环境局****分局
2025-07-29
淮环开分表复〔2025〕28号****
2019-12-1540000
480****
913********375374T******公司
****0891MA1QELN61D******公司
****0891MA1QELN61D2025-09-16
2026-07-272026-08-21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28417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40万平方英尺HDI板年产240万平方英尺HDI板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线路板经过裁板后先由内层线路开始,下料烘烤过的基板先进行前处理的清洗与铜面微蚀,创造出适合干膜贴合的铜面,然后进行滚轮加热加压将光聚合型干膜贴在铜面上,经由曝光与显影蚀刻剥膜工艺由铜箔基板两面上创造出各种独立线路。多层线路须经由热压机进行胶片及铜箔增层压合,增加所设计的层数。为使多层线板各层进行导通须进行镭射钻孔及通道孔机械钻孔,钻完孔后进行孔壁金属化的电镀过程。外层线路制作与内层相同,先经前处理到剥膜蚀刻。线路完成后需进行不同的表面处理,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化学镀镍/金以及化学镀银。完成制作的线路板再经由成型过程切成客户需要的尺寸,线路板经冲压成型后每整块板上将形成多个方形产品,根据客户要求,须对每个产品标识说明和产品号等,故采用文字印刷方式区分,接下来进行通电测试与外观检查后即可包装出货;生产工艺:线路板经过裁板后先由内层线路开始,下料烘烤过的基板先进行前处理的清洗与铜面微蚀,创造出适合干膜贴合的铜面,然后进行滚轮加热加压将光聚合型干膜贴在铜面上,经由曝光与显影蚀刻剥膜工艺由铜箔基板两面上创造出各种独立线路。多层线路须经由热压机进行胶片及铜箔增层压合,增加所设计的层数。为使多层线板各层进行导通须进行镭射钻孔及通道孔机械钻孔,钻完孔后进行孔壁金属化的电镀过程。外层线路制作与内层相同,先经前处理到剥膜蚀刻。线路完成后需进行不同的表面处理,根据客户要求进行化学镀镍/金以及化学镀银。完成制作的线路板再经由成型过程切成客户需要的尺寸,线路板经冲压成型后每整块板上将形成多个方形产品,根据客户要求,须对每个产品标识说明和产品号等,故采用文字印刷方式区分,接下来进行通电测试与外观检查后即可包装出货;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依托厂区现有雨、污排口。高浓度含氰废水经“电解+树脂吸附”后汇同含氰废水依托现有金回收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树脂吸附,处理能力:80m3/d)后再汇同含铜废水依托现有含铜废水处理系统(重金属废水系统)(处理工艺:调节+pH调节+快混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槽+中间池+中和池,处理能力:12000m3/d)处理;高浓含铜废水、高浓有机废水、高浓高锰酸钾废水、高浓膨松废水经调节池预处理;高浓微蚀废水、高浓显影去膜废水依托现有剥膜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酸化+pH回调池+酸化暂存槽+压滤机,处理能力:500m3/d)处理;高浓蚀刻废水依托现有碳酸铜回收系统 (处理工艺:配置碳酸钠溶液+化学沉淀,处理能力:30m3/d)处理;高浓含钯废水经钯回收系统处理(处理工艺:调节+反应槽+离心过滤+纯化烘干,处理能力:300m3/d)处理;高浓含银废水、含银废水依托现有含银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pH调节池+快混槽+斜板沉淀池+污泥池+压滤,处理能力:200m3/d)处理;高浓度含镍废水采用“蒸发浓缩”处理工艺,蒸发浓缩后的废水与含镍废水依托现有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pH调节+化学沉淀+快混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池,处理能力:200m3/d)预处理;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排水经pH中和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QMCR模组+MCR产水池+MCR反应池+寝式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处理能力:4800m3/d)预处理后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表1标准中洗涤用水及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汇同上述经预处理废水、有机废水、显影去膜废水及废气洗涤塔废水再经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池+快混槽+调节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池,处理能力:6000m3/d)处理;上述经处理达接管标准的废水达到《电子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要求(其中总镍、总银等一类污染物须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处达接管标准要求)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2、本项目HA01厂房化学镀银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经槽体全密闭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1-24#)排放;填孔电镀化学镀铜废气(硫酸雾、氯化氢、甲醛)经槽体全密闭收集/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1-25#)排放,填孔电镀膨胀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至“一级水吸收+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1-27#)排放;槽体保养废气(碱雾)经槽体全密闭负压收集至“一级酸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1-26#)排放; HA02厂房镭射钻孔、等离子去污/成型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4#)排放;裁板、叠合、钻钯、钻孔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0#)排放;OSP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排放;埋(通)孔电镀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5#)排放;压膜、热压、文字印刷、防焊制作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1#)排放;显影、去膜、清洗面板以及槽体保养废气(碱雾)经槽体全密闭负压收集至“一级酸性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4m高排气筒(2-13#)排放;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G-1)排放。 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G-1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燃气锅炉标准;其余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1标准; 上述未收集的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浓度限值,厂界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执行“其他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执行表3浓度限值。 3、本项目通过对噪声振动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本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本项目的边角料(HW49)、膜渣(HW13)、废半固化片(HW13)、废油墨/废油墨罐(HW49)、含铜污泥(HW22)、含镍污泥(HW17)、含银污泥(HW17)、含氰树脂(HW13)、含钯树脂(HW13)、废滤芯(HW49)、废润滑油(HW08)、废切削液(HW09)、废灯管(HW29)、废电池(HW31)、废活性炭(HW49)、含铜粉尘(HW13)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铜箔、废纸类、废铝板、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要求。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排污口设置须符合《**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1、厂内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及雨水排放均依托厂区现有雨、污排口。 高浓度含氰废水经“电解+树脂吸附”后汇同含氰废水依托现有金回收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树脂吸附,处理能力:80m3/d)后再汇同含铜废水依托现有含铜废水处理系统(重金属废水系统)(处理工艺:调节+pH调节+快混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槽+中间池+中和池,处理能力:12000m3/d)处理; 高浓含铜废水、高浓有机废水、高浓高锰酸钾废水、高浓膨松废水经调节池预处理;高浓微蚀废水、高浓显影去膜废水依托现有剥膜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酸化+pH回调池+酸化暂存槽+压滤机,处理能力:500m3/d)处理; 高浓蚀刻废水依托现有碳酸铜回收系统(处理工艺:配置碳酸钠溶液+化学沉淀,处理能力:30m3/d)处理; 高浓含钯废水经钯回收系统处理(处理工艺:调节+反应槽+离心过滤+纯化烘干,处理能力:300m3/d)处理; 高浓含银废水、含银废水依托现有含银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pH调节池+快混槽+斜板沉淀池+污泥池+压滤,处理能力:200m3/d)处理; 高浓度含镍废水采用“蒸发浓缩”处理工艺,蒸发浓缩后的废水与含镍废水依托现有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pH调节+化学沉淀+快混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池,处理能力:200m3/d)预处理; 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排水经pH中和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QMCR模组+MCR产水池+MCR反应池+寝式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处理能力:4800m3/d)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汇同上述经预处理废水、有机废水、显影去膜废水及废气洗涤塔废水再经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池+快混槽+调节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池,处理能力:6000m3/d)处理。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本项目废水中含镍、含银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总镍、总银的排放浓度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铜、总氰化物、甲醛的排放浓度均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HA01厂房:化学镀银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经槽体全密闭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1-24#)排放; 填孔电镀化学镀铜废气(硫酸雾、氯化氢、甲醛)经槽体全密闭收集/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1-25#)排放, 填孔电镀膨胀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至“一级水吸收+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1-27#)排放; 槽体保养废气(碱雾)经槽体全密闭负压收集至“一级酸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1-26#)排放; HA02厂房:镭射钻孔、等离子去污/成型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4#)排放; 裁板、叠合、钻钯、钻孔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0#)排放;OSP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排放; 埋(通)孔电镀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5#)排放; 压膜、热压、文字印刷、防焊制作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1#)排放; 显影、去膜、清洗面板以及槽体保养废气(碱雾)经槽体全密闭负压收集至“一级酸性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4m高排气筒(2-13#)排放;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G-1)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1-24#、1-25#排气筒的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的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其他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中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 3、本项目已通过对噪声振动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四周的昼、夜等效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生产中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 本项目的边角料(HW49)、膜渣(HW13)、废半固化片(HW13)、废油墨/废油墨罐(HW49)、含铜污泥(HW22)、含镍污泥(HW17)、含银污泥(HW17)、含氰树脂(HW13)、含钯树脂(HW13)、废滤芯(HW49)、废润滑油(HW08)、废切削液(HW09)、废灯管(HW29)、废电池(HW31)、废活性炭(HW49)、含铜粉尘(HW13)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铜箔、废纸类、废铝板、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要求。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排污口设置须符合《**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本项目建成后以厂界为边界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今后也不得**。 2、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硝酸、甲醛等)泄漏事故和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事故。建设单位在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3、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4、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1、本项目以厂界为边界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2、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于2025年11月12****环境局****执法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20871-2025-046-M。 3、已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4、企业已完善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70.105 391.6823 0 0 170.105 170.105
0 348.0349 964.745 0 0 348.035 348.035
0 31.8096 60.914 0 0 31.81 31.81
0 0.2467 14.76 0 0 0.247 0.247
0 47.1191 279.498 0 0 47.119 47.119
0 0 0 0 0 0 0 /
0 0.111 0.111 0 0 0.111 0.111 /
0 2.194 3.958 0 0 2.194 2.194 /
0 0.718 1.418 0 0 0.718 0.718 /
0 1.236 7.561 0 0 1.236 1.23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污染治理设施 《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 厂内实行“雨污分流”制,废水及雨水排放均依托厂区现有雨、污排口。 高浓度含氰废水经“电解+树脂吸附”后汇同含氰废水依托现有金回收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树脂吸附,处理能力:80m3/d)后再汇同含铜废水依托现有含铜废水处理系统(重金属废水系统)(处理工艺:调节+pH调节+快混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槽+中间池+中和池,处理能力:12000m3/d)处理; 高浓含铜废水、高浓有机废水、高浓高锰酸钾废水、高浓膨松废水经调节池预处理;高浓微蚀废水、高浓显影去膜废水依托现有剥膜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酸化+pH回调池+酸化暂存槽+压滤机,处理能力:500m3/d)处理; 高浓蚀刻废水依托现有碳酸铜回收系统(处理工艺:配置碳酸钠溶液+化学沉淀,处理能力:30m3/d)处理; 高浓含钯废水经钯回收系统处理(处理工艺:调节+反应槽+离心过滤+纯化烘干,处理能力:300m3/d)处理; 高浓含银废水、含银废水依托现有含银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pH调节池+快混槽+斜板沉淀池+污泥池+压滤,处理能力:200m3/d)处理; 高浓度含镍废水采用“蒸发浓缩”处理工艺,蒸发浓缩后的废水与含镍废水依托现有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pH调节+化学沉淀+快混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池,处理能力:200m3/d)预处理; 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锅炉排水经pH中和后进入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工艺:QMCR模组+MCR产水池+MCR反应池+寝式过滤器+保安过滤器+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处理能力:4800m3/d)预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汇同上述经预处理废水、有机废水、显影去膜废水及废气洗涤塔废水再经有机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工艺:调节池+快混槽+调节池+胶羽池+斜板沉淀池,处理能力:6000m3/d)处理。 本项目废水中含镍、含银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的总镍、总银的排放浓度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中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标准限值要求;废水排放口的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铜、总氰化物、甲醛的排放浓度均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HA01厂房:化学镀银废气(硫酸雾、氮氧化物)经槽体全密闭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3m高排气筒(1-24#)排放; 填孔电镀化学镀铜废气(硫酸雾、氯化氢、甲醛)经槽体全密闭收集/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6m高排气筒(1-25#)排放, 填孔电镀膨胀废气(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至“一级水吸收+除雾+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1-27#)排放; 槽体保养废气(碱雾)经槽体全密闭负压收集至“一级酸性喷淋塔”处理后通过24m高排气筒(1-26#)排放; HA02厂房:镭射钻孔、等离子去污/成型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4#)排放; 裁板、叠合、钻钯、钻孔废气(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0#)排放;OSP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排放; 埋(通)孔电镀废气(非甲烷总烃、甲醛)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5#)排放; 压膜、热压、文字印刷、防焊制作废气(非甲烷总烃)经密闭管道收集至“一级水吸收+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23m高排气筒(2-11#)排放; 显影、去膜、清洗面板以及槽体保养废气(碱雾)经槽体全密闭负压收集至“一级酸性喷淋塔”处理后依托现有24m高排气筒(2-13#)排放; 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G-1)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中1-24#、1-25#排气筒的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的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其他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中的硫酸雾、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醛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监控点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治理设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本项目已通过对噪声振动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四周的昼、夜等效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本项目的边角料(HW49)、膜渣(HW13)、废半固化片(HW13)、废油墨/废油墨罐(HW49)、含铜污泥(HW22)、含镍污泥(HW17)、含银污泥(HW17)、含氰树脂(HW13)、含钯树脂(HW13)、废滤芯(HW49)、废润滑油(HW08)、废切削液(HW09)、废灯管(HW29)、废电池(HW31)、废活性炭(HW49)、含铜粉尘(HW13)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铜箔、废纸类、废铝板、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要求。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排污口设置须符合《**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 生产中严格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置措施。 本项目的边角料(HW49)、膜渣(HW13)、废半固化片(HW13)、废油墨/废油墨罐(HW49)、含铜污泥(HW22)、含镍污泥(HW17)、含银污泥(HW17)、含氰树脂(HW13)、含钯树脂(HW13)、废滤芯(HW49)、废润滑油(HW08)、废切削液(HW09)、废灯管(HW29)、废电池(HW31)、废活性炭(HW49)、含铜粉尘(HW13)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铜箔、废纸类、废铝板、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 各类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相关要求。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排污口设置须符合《**省排污口设置和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危险化学品(盐酸、硫酸、硝酸、甲醛等)泄漏事故和火灾爆炸引发的次生/伴生污染物排放事故。建设单位在修编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企业已按照相关要求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于2025年11月12****环境局****执法局****分局备案,备案号:320871-2025-046-M。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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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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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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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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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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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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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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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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