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市嵛山****经济**社
代理单位:****
地区:**市(**省)
开标地点:其他场地标书代写
行业:其他
预算:0.0元
项目状态:待开标标书代写
灶澳村观海民宿**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灶澳村观海民宿**运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详见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 明细 |
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投标人,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①按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②****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4.2特定条件:包:1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报名
5.1报名期限:[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6年8月22日至2026年8月28日](节假日除外)**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获取地点及方式:****(地址:****广场1栋1梯8楼)。
6.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投标人可选择电子邮件获取或者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按公告提供的《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qq.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标书代写
7、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7.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9月14日下午15:30](**时间)之前提交到****【地址:****广场1栋1梯8楼】。标书代写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9月14日下午15:30]。****(地址:****广场1栋1梯8楼)。与采购公告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采购公告为准;若有更正公告,以更正公告为准。标书代写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介:**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com/),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市嵛山****经济**社
地址:**市嵛山镇马祖村新街1号
联系人:刘**
联系方法:135****0028
11、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1栋1梯8楼
联系人:林**
联系方法:152****6342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 采购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运营年限 |
最低限价 |
投标保证金(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1-1 |
灶澳村观海民宿**运营项目 |
20年 |
第 13 年,按年度总流水营业额的不低于 10% 计取固定收益分红,分红金额上不封顶;自第 4 年起,在原中标确定的分红比例基础上增加 3% 计取固定收益分红,分红金额上不封顶。 |
5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否 |
| 1 |
1-2 |
投标人本项目前期运营投入成本不低于200万元 |
采购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