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县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6年4月4日,按照《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要求,****在**省**市天祝县华藏寺镇红大村石牛沟组天祝县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天祝县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经现场检查、会议评议后认为本项目落实了《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提出的要求,现已完成核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整改,项目达到了环保竣工验收要求,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现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天祝县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位于**省**市天祝县华藏寺镇红大村石牛沟组,项目****填埋场处置场1座,总库容约25万m;建筑垃圾**化利用厂1座,包括破碎处理线和**化制砖线,**化处理规模200t/d;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填埋场处置场填埋年限为10年,填埋垃圾总量为20万吨,建筑垃圾**化处理规模200t/d。
建设单位于2023年5月委托****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5月18****环境局**分局对本项目的批复(武环天发[2023]22号)。项目运营单位于2026年02月11日对其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项目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有效期:2026年02月11日至2031年02月10日。
验收范围:天祝县建筑垃圾**化综合利用项目生产设施建设情况,环保措施执行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及环境影响情况等。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件和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也可以直接向建设单位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三、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王琎
电话:153****4569
邮编:733200
地址:**县华藏寺镇团结路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