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草湖-**公路(第一合同段工程施工)(北**市发展)
发布日期:
联系人: 杜伟
联系电话: 152****9403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服务车租赁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草湖-**公路(第一合同段工程施工)(项目名称) 招标人为****。招****政府出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草湖-**公路(第一合同段工程施工)项目服务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处**地区**县、草湖项目区及****县境内。路线呈北向南走向,上跨G581公路及盖孜河,终点止于K10+000处,路线全长10km。
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分两段:K0+000-K0+879.37段宽16m(4.0m硬路肩+3.5m行车道+1.0m双黄线+3.5m行车道+4.0m硬路肩);K0+879.37-K10+000段宽12m(0.75m土路肩+1.75m硬路肩+2×3.5m行车道+1.75m硬路肩+0.75m土路肩)。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配套路肩培土及混凝土预制块路缘石。
构造物规模:含大桥1座(487m)、小桥1座(33m)、分离式立体交叉1处(127m)、涵洞35道、平面交叉7处,总桥梁长度647m/3座。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草湖-**公路(第一合同段工程施工)项目服务车租赁招标。
招标供货期:根据甲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使用乙方的机械设备时间暂定租赁数量(详见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表),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结算以现场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施工地点:**地区**县、草湖项目区及****县境内(具体地址)
作业时间: 以实际工期计划为准
质量保证期: / 。
本次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租赁时间 |
备注 |
| 1 |
皮卡车 |
轻型货车 |
辆 |
1 |
17个月 |
|
| 2 |
皮卡车 |
TP12S-A(国六b) |
辆 |
1 |
17个月 |
|
| 3 |
越野车 |
长城CC6460RM00 |
辆 |
1 |
17个月 |
|
| 4 |
越野车 |
无 |
辆 |
1 |
17个月 |
|
| 备注 |
1.表中数量为预计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招标人有权在供货期间对设备型号、数量及租赁时间进行修正。 3.实际交货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对照十一师集采平台对应内容填写,报价清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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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杜伟 186****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