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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局关于审批〈**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的请示》(柘自然资〔2023〕11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
2.同意该专项规划确定的规划范围、规划期限、规划原则、规划目标、城市风貌定位和结构等。景观风貌形成将经历一个较长的时期,要正确处理近远期关系,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
3.相关部门应根据景观风貌专项规划确定的原则和设计要求,落实分阶段实施目标。
4.请严格按照本批复要求,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县城市景观风貌专项规划》。实施过程中如有重大调整,****机关审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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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