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乡、乍洋乡、**乡、****政府:
你们上报的《****政府关于批准实施际头村村庄规划的请示》(郊政〔2022〕186号)《****政府关于申请乍洋、南洋、五蒲、水碓等4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乍政〔2022〕91号)《****政府关于要求审批**乡兰中村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东政〔2022〕67号)《****政府关于给予沙坑里村、游家边村、蒲洋村、下坪村村庄规划批复的请示》(黄政〔2022〕100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县城郊乡际头村庄规划(2022—2035)》《**县**乡兰中村村庄规划(2022—2035)》《**县黄**蒲洋村村庄规划(2022—2035)》《**县黄**沙坑里村村庄规划(2022—2035)》《**县黄**下坪村村庄规划(2022—2035)》《**县黄**游家边村村庄规划(2022—2035)》《**县乍洋乡南洋村村庄规划(2022—2035)》《**县乍洋乡水碓村村庄规划(2022—2035)》《**县乍洋乡五蒲村村庄规划(2022—2035)》《**县乍洋乡乍洋村村庄规划(2022—2035)》等10个村的村庄规划内容(以下简称《规划》)。
2.村庄规划批准后,各乡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做好村庄建设管理,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3.各乡要引导各村将规划成果中管制规则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执行和监督。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4.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村民集中建房点、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县自然**、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文体和旅游、林业、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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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