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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溪镇、****政府:
你们上报的《****政府关于要求审批富溪镇前宅村、陈上洋村、北岭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富政〔2023〕52号)《****政府关于要求审批**乡鸳鸯头村、西宅村村庄规划的请示》(东政〔2023〕3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县富溪镇前宅村村庄规划(2023—2035)》《**县富溪镇陈上洋村村庄规划(2023—2035)》《**县富溪镇北岭村村庄规划(2023—2035)》《**县**乡鸳鸯头村村庄规划修编(2023—2035)》《**县**乡西宅村村庄规划(2023—2035)》等5个村的村庄规划内容(以下简称《规划》)。
2.村庄规划批准后,你乡(镇)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做好村庄建设管理,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3.你乡(镇)要引导各村将规划成果中管制规则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执行和监督。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4.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村民集中建房点、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旅游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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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