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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政府关于开展宅中村村庄规划修改的请示》(宅政〔2023〕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乡开展宅中村村庄规划修改工作,请按照《**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执行,修改后的村庄规划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并公布。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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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