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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要求批准**县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350926-XC-A-31-1地块规划图则的请示》(柘自然资〔2022〕24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县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350926-XC-A-31-1地块规划图则内容:
1、建设用地面积16416.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主要控制指标为:容积率不小于2.0不大于3.0,建筑系数不小于40%,绿地率不小于10%不大于20%,建筑限高50米。(详见图则)。
2、建设用地面积以实地测量确权为准,建筑退让红线、停车位配套数量、**要求、停车行车规划等未尽事宜应符合地块规划图则规划控制条文的要求。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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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