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二期改扩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 项目名称 | ****二期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新技术产****园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绿****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位于******园区****园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约13257m2,全厂总占地面积39923.66m2。企业现有年产5400吨橡胶硫化促进剂项目,年产主产品3000吨橡胶促进剂M、2400吨橡胶促进剂DM、副产品1301吨20%氨水。****拟在现有厂区南侧**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内容包括:1、**104甲类车间,对现有粉状促进剂DM进行深度加工,生产粒状促进剂DM;2、**106甲类车间,**粉状促进剂DPG生产线,配套建设206丙类罐区、207液氧储罐区;3、**105丙类车间,**粒状促进剂DPG生产线;4、**车间事故收集池、厂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废气处理设施等;5、依托现有103克劳斯炉设备区回收硫磺;6、依托现有氨氮吹脱塔回收20%氨水。 改扩建项目以二硫化碳、苯胺、液氧、液氨、硫酸铜、自产20%氨水、自产硫磺等为原辅材料,通过CA合成、CA过滤水洗、氧化、DPG水洗离心、闪蒸蒸发等工序年产3308t粉状促进剂DPG(产品质量执行《硫化促进剂DPG》(HG/T2342-2010));以自产粉状DPG、白油、聚乙二醇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搅拌、造粒、烘干筛分等工序年产1500t粒状促进剂DPG(产品质量执行《硫化促进剂DPG》(HG/T2342-2010));以自产粉状DM、白油、聚乙二醇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投料、搅拌、造粒、烘干筛分等工序年产1500t粒状促进剂DM(产品质量执行《硫化促进剂 二硫化二苯骈噻唑》(GB/T11408-2013))。改扩建后全厂年产主产品1500吨粒状促进剂DM、1090.2吨粉状促进剂DM、3000吨粉状促进剂M、3308吨粉状促进剂DPG和1500吨粒状促进剂DPG及副产品485.90吨硫磺。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232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分为:粒状DM生产工艺废气(G3-1~G3-2)、粉状DPG生产工艺废气(G4-1~G4-3)、粒状DPG生产工艺废气(G5-1-G5-2)、苯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废水处理废气、车间废水池废气。 粒状DM生产工艺废气(G3-1~G3-2)、粒状DPG生产工艺废气(G5-1-G5-2):投料粉尘(G3-1)与烘干粉尘(G3-2)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投料粉尘(G5-1)与烘干粉尘(G5-2)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以上废气一同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粉状DPG生产工艺废气(G4-1~G4-3):CA合成不凝气(G4-1.1)、计量废气(G4-1.2)采用密闭管道收集,依托现有克劳斯炉回收硫磺,再经焚烧炉+二级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5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DPG烘干废气(G4-3)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收集颗粒产品,车间废水池废气采用加盖密闭收集,收集后一同经二级碱液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以上2股废气一同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7)排放;氧化废气(G4-2.1)、水洗过滤废气(G4-2.2)、二级吸收尾气(G4-2.3)、配氨废气(G4-2.4)经二级水喷淋处理,处理后以上4股废气一同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水处理废气:氨吹脱尾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其他废水处理系统采用加盖密闭收集,经二级碱液喷淋(依托现有)+二级活性炭吸附(新增)处理后通过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硫化氢、氨、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等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TVOC、非甲烷总烃及苯胺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废气和苯胺储罐大小呼吸废气,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处理站设施采取加盖密闭,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闭,防止跑冒滴漏,加强车间、储罐区通风换气。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硫化氢、氨、二硫化碳、臭气浓度等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苯胺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相关标准限值;TVOC、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的VOCs泄漏认定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表1中的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废气处理废水,实验室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初期雨水。工艺废水(W4-1)、废气处理废水含硫、氮浓度较高,工艺废水(W4-2)含氮浓度较高。项目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工艺废水(W4-1)、废气处理废水经化学沉淀处理后与工艺废水(W4-2)一同经氨氮吹脱塔处理形成硫氮混合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以上预处理后的废水与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实验室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一同纳入306污水处理区(调节池+pH调节池+芬顿反应器+芬顿后反应池+芬顿沉淀池+中间缓冲池+水解酸化池+A/O池+二沉池+芬顿池)处理,经处理后废水中的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全盐量、苯胺类、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动植物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硫酸盐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风机、过滤机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70~90dB(A)范围。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废水处理污泥(危险废物代码:772-006-49)、废劳保用品(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废机油(危险废物代码:900-214-08)、废包装桶(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代码:900-039-49)、废滤布(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废镍基催化剂(危险废物代码:900-037-46)、废导热油(危险废物代码:900-249-08)。 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采用密闭桶装/含内衬吨袋等容器收集,设置2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与现有项目产生的待鉴别废物(废盐),面积分别为50m2、100m2,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产生量、更换频次等确定贮存周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类别代码为S17,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03-S17)、废滤网(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类别代码为S59,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09-S59)、废耐火材料(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类别代码为S59,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03-S59),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其中一般固废仓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进行设置;危废仓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厂区采用分区防渗,项目依托的建/构筑物均按原环评要求采取相关防渗措施,新增对106甲类车间、203甲类仓库、206丙类罐区、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采取重点防渗;对105丙类车间、104甲类车间、207液氧储罐区等采用一般防渗;对厂区道路、208循环水池、闲置建筑等采取简单防渗。在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游及下游共设置了3个监测井,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方案。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104车间、105车间、206丙类罐区、306污水处理区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106车间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现有项目202储罐区、101生产车间一、306污水处理区分别设置5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建成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202储罐区、101生产车间一、306污水处理区分别设置500m卫生防护距离,104车间、105车间、206丙类罐区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106车间设置20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