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环丹审〔2026〕19号
****环境局
关于**﹒**有****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清污分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园区****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有****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清污分流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能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进行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环境影响预测结论可信,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报告表可作为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概况
(一)**﹒**有****园区供排水一体化工程(清污分流工程)(项目代码:****)位于**市**县**﹒**有****园区,为已建项目。项目主涵起点地理坐标为107°40′9.941″E,24°51′37.752″N;主涵终点、河道起点地理坐标为107°41′6.514″E,24°50′54.026″N;河道终点地理坐标为107°41′44.417″E,24°49′46.302″N。项目****开发区****分园)重点管控单元,在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基础上,项目符合**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涵2286m,次涵66m,设置沉砂池共7座,**进出水口2座,**暗涵检修井6个,1.5m×1.5m排水明渠长425.186m,2.0m×2.0m排水明渠长74.08m,Φ1.5m排水涵管长66m,Φ2m排水涵管长74m,**下游河道3097m,**两岸护岸总长6.194km,**跨河箱涵7座,**下河码头13座。
项目总投资为11584.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2.5万元,占1.2%。项目建设工期为38个月。
三、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沿岸自然植被保护和生态建设,禁止乱砍滥伐,保护自然植被和护岸林,减少水土流失。
(二)加强河道管理,禁止向河道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加快区域污水管道建设,设置垃圾收集点,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加强管涵及河道日常巡查和维护管理,确保行洪畅通,定期清理沉砂池淤积物,防止堵塞。
四、环境管理要求
(一)实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运营期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行有效监督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培训,规范操作,降低不当操作带来的环境风险。
(二)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定期检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强化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有效运行,定期进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三)采取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五、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合格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环境局
2026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政府,县发改局。
**** 2026年8月2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