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市鸿昊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尿素罐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吉林-长春-农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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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尿素罐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 2026-08-20 09:49
农环审[202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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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尿素罐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开安镇新开河街,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独立型尿素罐20万件,新增压力机、****工作站、激光切割机、电加热退火炉、多规格清洗水槽等生产设备,配套机加工、焊接、清洗、退火、装配全套生产工序。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厂区防渗旱厕,旱厕,定期委托农户清掏用作农家肥,防渗旱厕定期检修,防止渗漏污染土壤地下水。拆除原有污水处理设施,清洗液槽、除油清洗机废水每年定期全部更换,废液收集密封桶装,妥善贮存,归入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清洗槽仅定期补充新鲜**,全程无生产废水外排、无生产回用水。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工作站全封闭收集,配套静电烟尘净化机,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打磨设备配套袋式除尘器,下料、焊接工位封闭围挡,车间加强通风,厂区种植绿化隔离带,厂界颗粒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无组织排放限值;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的除油清洗、不锈钢清洗、拉延油退火等工序密闭作业,清洗剂、油品密封储存,厂房外监控点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每年监测厂界及厂房外无组织 NMHC、颗粒物。食堂油烟配套高效油烟净化器,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38-2001)排放限值要求,烟道单独高空排放。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在设备选型时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安装减震垫、基础减振、厂房封闭隔声等措施后,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本项目废铁屑、焊渣、不锈钢下脚料、废包装材料分类、分区存放于硬化的一般固废堆场,设置防雨围挡,全部外售正规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得与工业固废混堆;废抹布、废清洗剂桶、废乳化液桶、废液压油桶、废拉延油桶、废乳化液、废液压油、除油清洗机废滤网、清洗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符合要求的危废贮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完善风险防范措施,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事故的发生或将事故产生的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四、你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本项目由**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20日

抄送:**县生态****执法大队,****。

印发机关下载:****环境局****分局

2026年8月20日印发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