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项目名称:**、**、**三地2026-2028年度互联网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网络接入服务框架协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本征集公告要求,****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
2、联系人: 王宁
3、联系方式: 0482-****655
4、联系地址: **市五一北大路85号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1、采购包号:2
(1)采购包名称:拨号光宽带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青**大街与**路交汇处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拨号光宽带100M
服务标准: 拨号光宽带100M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拨号光宽带100M
| 拨号光宽带100M | 元 | 单价 | 0 - 1,184 | 1125 |
主要服务内容: 拨号光宽带200M
服务标准: 拨号光宽带200M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拨号光宽带200M
| 拨号光宽带200M | 元 | 单价 | 0 - 2,308 | 2193 |
主要服务内容: 拨号光宽带300M
服务标准: 拨号光宽带300M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拨号光宽带300M
| 拨号光宽带300M | 元 | 单价 | 0 - 3,344 | 3177 |
主要服务内容: 拨号光宽带500M
服务标准: 拨号光宽带500M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拨号光宽带500M
| 拨号光宽带500M | 元 | 单价 | 0 - 6,214 | 5903 |
主要服务内容: 拨号光宽带1000M
服务标准: 拨号光宽带1000M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拨号光宽带1000M
| 拨号光宽带1000M | 元 | 单价 | 0 - 16,934 | 16087 |
主要服务内容: 1)使用动态IP地址,依托网络**,满足采购人访问互联网的服务需求。 2)开通时限:有光缆**7个工作日,无光缆**15个工作日。上下性带宽比例:5:1。 3)网络时延:发送指定长度的报文,并记录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计算时延值≤50ms。 4)网络丢包率:在正常带宽负荷下(负荷小于70%)≤1%。 5)故障处理时限:一般故障24个小时,特殊故障48个小时。 6)巡检周期:每季度一次。
服务标准: 1)使用动态IP地址,依托网络**,满足采购人访问互联网的服务需求。 2)开通时限:有光缆**7个工作日,无光缆**15个工作日。上下性带宽比例:5:1。 3)网络时延:发送指定长度的报文,并记录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计算时延值≤50ms。 4)网络丢包率:在正常带宽负荷下(负荷小于70%)≤1%。 5)故障处理时限:一般故障24个小时,特殊故障48个小时。 6)巡检周期:每季度一次。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服务名称:拨号光宽带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 1)使用动态IP地址,依托网络**,满足采购人访问互联网的服务需求。 2)开通时限:有光缆**7个工作日,无光缆**15个工作日。上下性带宽比例:5:1。 3)网络时延:发送指定长度的报文,并记录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计算时延值≤50ms。 4)网络丢包率:在正常带宽负荷下(负荷小于70%)≤1%。 5)故障处理时限:一般故障24个小时,特殊故障48个小时。 6)巡检周期:每季度一次。
| 拨号光宽带服务标准 | 元 | 单价 | 0 - | 未响应 |
主要服务内容: (一)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电路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应与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保持一致。 (三)供应商需提供网络专线接入服务,保证上下行速率一致,网络可用性≥99.6%。(①内网主机数量不限;②网络的可用性指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服务标准: (一)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电路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应与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保持一致。 (三)供应商需提供网络专线接入服务,保证上下行速率一致,网络可用性≥99.6%。(①内网主机数量不限;②网络的可用性指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服务名称:技术保障 服务内容: (一)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接入服务应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电管〔2013〕261号)所规定的服务质量和通信质量指标要求;产品技术规范、****服务所使用的接入、传输交换等各类软硬****网信办、工信部和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规范性要求,符合相关信息安全政策要求; (二)供应商提供的网络专线、电路接入服务的实际上下行速率、时延、丢包率等技术指标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标准;并应与供应商承诺提供的产品技术指标保持一致。 (三)供应商需提供网络专线接入服务,保证上下行速率一致,网络可用性≥99.6%。(①内网主机数量不限;②网络的可用性指端到端全网能提供无故障服务的时间与全部运行时间之比。)
| 技术保障 | 元 | 单价 | 0 - | 未响应 |
主要服务内容: (一)专属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二)网络实名服务。 供应商负责用户注册时的身份核验(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真实性校验)、信息备案,且需对用户身份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非实名制相关用途。 (三)不间断运行。 供应商应保证互联网接入服务7*24小时不间断安全运行,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 (四)故障申告与修复。 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服务热线,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告3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相应服务标准要求时间完成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 (五)异常操作告知。 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六)应急保障。 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提供重点专项服务保障,保证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服务连续性。可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可为所有采购人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 (七)用户资料维护。 为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资料,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 (八)平滑过渡。 由于更换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导致采购人需要对既有线路进行割接等操作的,供应商应保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九)使用培训服务。 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服务标准: (一)专属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二)网络实名服务。 供应商负责用户注册时的身份核验(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真实性校验)、信息备案,且需对用户身份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非实名制相关用途。 (三)不间断运行。 供应商应保证互联网接入服务7*24小时不间断安全运行,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 (四)故障申告与修复。 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服务热线,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告3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相应服务标准要求时间完成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 (五)异常操作告知。 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六)应急保障。 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提供重点专项服务保障,保证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服务连续性。可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可为所有采购人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 (七)用户资料维护。 为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资料,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 (八)平滑过渡。 由于更换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导致采购人需要对既有线路进行割接等操作的,供应商应保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九)使用培训服务。 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公司完全响应服务名称: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一)专属服务团队。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指定专门的对口联系人和服务团队,并提供对口联系人、服务团队人员简介和7*24小时可提供服务的联系方式(固话和手机),服务团队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定期上门提供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服务人员。 (二)网络实名服务。 供应商负责用户注册时的身份核验(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真实性校验)、信息备案,且需对用户身份信息承担保密责任,不得擅自泄露或用于非实名制相关用途。 (三)不间断运行。 供应商应保证互联网接入服务7*24小时不间断安全运行,提供7*24小时运行状态监测和定期线路巡检维护。供应商应定期向采购人提供运行监测和巡检报告。 (四)故障申告与修复。 提供7*24小时故障申告服务热线,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线路故障申告30分钟内做出响应,除不可抗力外,应按照采购需求一览表中相应服务标准要求时间完成故障修复。故障修复进展实时以电话、短信或其它有效的方式通知采购人。在故障修复后向采购人提供书面故障分析处理报告。 (五)异常操作告知。 由于供应商原因进行割接、升级和改造等操作,可能影响到采购人线路的正常使用时,应至少提前72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六)应急保障。 可根据采购人需要在国家重大活动期间的提供重点专项服务保障,保证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的服务连续性。可根据采购人业务需要提供紧急线路开通、突发带宽扩容等服务。可为所有采购人制定重点专项保障方案和应急保障预案。 (七)用户资料维护。 为所有采购人建立用户资料,对用户接入涉及的线路**进行标记,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汇总和提交已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商务和技术资料档案。 (八)平滑过渡。 由于更换互联网接入服务供应商导致采购人需要对既有线路进行割接等操作的,供应商应保证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购人提出的合理**配合和人员保障要求。 (九)使用培训服务。 可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使用方面的技术培训,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文档。
| 服务要求 | 元 | 单价 | 0 - | 未响应 |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2028年05月28日